严禁!严禁!严禁!荆州发布提醒告诫书

为贯彻落实荆州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疫情防控决策部署和《省市场监管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五一”期间市场监管和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要求,规范我市重要生活必需品、防疫用品价格行为,维护“五一”期间正常市场价格秩序,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现对经营者郑重提醒告诫如下: 

一、严格遵守价格法律法规

经营者应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严禁相互串通、趁机涨价;严禁囤积居奇、操纵市场价格;严禁制售伪劣产品、以次充好;严禁虚假宣传、毫无底线行骗牟利;严禁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切实维护重要生活必需品、新冠肺炎防疫用品价格稳定。

二、严格执行明码标价规定

经营者要严格遵循公平、合法、诚实信用定价原则,为消费者提供价格合理的商品和服务,并严格依法明码标价,维护重要生活必需品、新冠肺炎防疫用品的正常市场价格秩序。

三、自觉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一)经营者要认真落实明码标价制度,切实做到价签价目齐全、标价内容真实明确、字迹清晰、货签对位、标识醒目。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捆绑销售、搭售其他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二)经营者开展促销活动时,不得利用虚构原价、虚假优惠折价、不履行价格承诺等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特别是老年人、未成年人与其进行交易。

(三)宾馆酒店、餐饮、景区、交通运输、停车场等行业经营者在商品和服务经营活动中,要加强行业自律及自我约束,认真执行价格政策,严格执行明码标价的各项规定,严禁收取未予标明的费用欺诈消费者,不得强制或者变相强制提供服务并收取费用。

四、价格违法法律责任

自本提醒告诫之日起,凡发现经营者有上述违法行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予以从重从快从严查处,并纳入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情节严重的将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

欢迎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积极拨打12315进行投诉举报。

荆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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