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交警部门发布了
部分非现场交通违法
处理窗口调整的公告
司机朋友们注意咯
关于对沙市区、荆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非现场交通违法处理窗口
进行调整的公告
为优化我市中心城区非现场交通违法处理窗口设置,提高服务群众办理公安交管业务的效率和质量,结合我市公安交管工作实际,荆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决定对沙市区、荆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非现场交通违法处理窗口进行调整,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2022年4月30日起关闭以下非现场交通违法处理窗口,停止办理非现场交通违法处理业务:
1.二大队六中队非现场交通违法处理窗口(江津中路249号);
2.二大队七中队非现场交通违法处理窗口(塔桥路17号);
3.三大队九中队非现场交通违法处理窗口(新华路14号);
4.三大队十中队非现场交通违法处理窗口(江津东路157号)。
二、保留三大队十一中队非现场交通违法处理窗口(沙市区观音当镇汉沙街117号),继续办理非现场交通违法处理业务。
三、自2022年5月5日起,在荆州市市民之家(荆州市沙市区立新街道明珠大道21号)一楼公安办事大厅内启用4个非现场违法处理窗口和1个综合窗口。综合窗口办理非现场交通违法处理业务和非现场交通违法复核、套牌车案件受理业务。
群众可选择就近窗口办理非现场交通违法处理业务,也可通过湖北省公安交通管理局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http://hb.122.gov.cn)、交管12123手机APP网上办理交通违法处理及其它公安交管业务。
特此公告。
荆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2022年4月25日
请输入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