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警示非法滞留境外人员的通告
为依法打击跨境违法犯罪行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2021年以来,我县先后发布《关于敦促跨境违法犯罪嫌疑人回国投案自首的通告》、《关于公开警示非法滞留缅北人员的通告(第一批)》,但依然有少数公安县籍非法滞留境外人员不知悔改、执迷不悟,无视政府部门的政策宣传和大力规劝,顽固不化,拒不回国。
根据公安机关掌握的非法滞留缅北人员事实,结合我县劝返工作实际,现拟对30名公安县籍仍非法滞留缅北、9名滞留阿联酋拒不回国人员(名单附后)以通告的形式予以公开警示,并勒令在今年5月31日前回国,否则将采取更严厉的惩戒措施(包括依法依规取消滞留境外人员一切政策性优惠、福利、补助等)。
对有证据证实行为人参加境外诈骗犯罪集团或犯罪团伙,在境外针对境内居民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行为,诈骗数额难以查证,但一年内出境赴境外诈骗犯罪窝点累计时间30日以上或多次出境赴境外诈骗犯罪窝点的,严格依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以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
所有公安县籍非法滞留境外人员要认清形势,珍惜机会,在规定的时间内主动回国,否则不但祸及自己,还将对家人、子女的参军、升学、就业、信用等多方面造成长久、严重负面影响。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5月31日前,凡主动到户籍地公安机关报备、投案自首,如实供述自己违法犯罪行为的,可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犯罪情节较轻的,可以依法免予处罚。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联系电话:0716-5157110
公安县公安局
2022年4月25日
附:30人滞留缅北名单及照片
姓名:卢小康
户籍地:斑竹垱镇胡家场居委会90号
姓名:邓西婷
户籍地:斗湖堤镇潺陵蔬菜场八组
姓名:肖波
户籍地:埠河镇东风村三组
姓名:朱涛
户籍地:埠河镇新红村三组
姓名:段兴州
户籍地:埠河镇江明居委会
姓名:曾伟
户籍地:埠河镇水利新街156号
姓名:叶尔珍
户籍地:斗湖堤镇荆江大道131号
姓名:陈雅琪
户籍地:斗湖堤镇梅园居委会3组
姓名:邬佳年
户籍地:黄山头镇新堤村三组
姓名:刘双
户籍地:黄山头镇八家村六组
姓名:高海标
户籍地:夹竹园镇荆江巷8号
姓名:鄢圣杰
户籍地:夹竹园镇西环城路29号
姓名:张誉芳
户籍地:夹竹园镇紫霄观村十二组
姓名:陈兵
户籍地:夹竹园镇蔡家湾村十组
姓名:刘祥坤
户籍地:麻豪口镇周场村九组
姓名:刘杏刚
户籍地:麻豪口镇周场村十一组
姓名:陈超
户籍地:毛家港镇军堤村五组
姓名:赵凡
户籍地:毛家港镇军台村三组20号
姓名:庄雄
户籍地:毛家港镇军台村五组37号
姓名:刘强
户籍地:毛家港镇三中街
姓名:刘枚
户籍地:毛家港镇沙河村一组8号
姓名:张敏
户籍地:毛家港镇塘嘴村九组74号
姓名:许刚
户籍地:毛家港镇塘嘴村七组16号
姓名:郑成亚
户籍地:狮子口镇洪丰村五组
姓名:刘光霞
户籍地:杨家厂镇荆中村7组40号
姓名:王志飞
户籍地:杨家厂镇荆中村7组6号
姓名:袁誉才
户籍地:闸口镇江渡村三组43号
姓名:许立
户籍地:闸口镇红安寺村九组
姓名:赵磊
户籍地:章庄铺镇章兴村3-22号
姓名:李文静
户籍地:麻豪口镇陆逊湖渔场81号
附:9人滞留阿联酋名单及照片
姓名:周本龙
户籍地:埠河镇西流村一组6号
姓名:孙龙
户籍地:埠河镇水德寺村一组48号
姓名:郑爽
户籍地:埠河镇关庙村八组
姓名:曾妮
户籍地:斗湖堤镇荷花渔场
姓名:邹金宏
户籍地:斗湖堤镇荆江河路4号
姓名:文钰盛
户籍地:甘家厂乡烟台村五组14号
姓名:侯健
户籍地:毛家港镇蒲田嘴村四组23号
姓名:林康
户籍地:杨家厂镇长江村7组23号
姓名:刘俊成
户籍地:闸口镇鱼口子村四组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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