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兑现首笔大额安全生产举报奖励

湖北日报讯 (记者包东喜、通讯员张浩、李伟)5月5日从省应急管理厅获悉,该厅日前向一起生产安全事故瞒报行为实名举报人兑现30000元举报奖励。这是迄今为止,依据《湖北省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办法》兑现的首笔金额最大的安全生产举报奖励。

今年3月4日,湖北省应急管理厅接实名举报人举报,称2021年3月22日十堰市某公司发生一起脚手架坍塌事故,造成一名外包施工人员死亡,该事故被瞒报。经过核查,该起生产安全事故的瞒报行为得到确认。省应急管理厅对此高度重视,要求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中第十三条“重奖激励安全生产隐患举报”,根据《湖北省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办法》规定,对举报人实行重奖,并依法对举报人做好保护。

《湖北省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办法》规定,根据“合法举报、适当奖励、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对举报只要是属于工矿商贸等行业或者领域、以应急管理部门作为行政执法主体的重大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经查证属实的,就对举报人依法实施奖励政策。其中,一般事故按每查实瞒报谎报1人奖励3万元计算;较大事故按每查实瞒报谎报1人奖励4万元计算;重大事故按每查实瞒报谎报1人奖励5万元计算;特别重大事故按每查实瞒报谎报1人奖励6万元计算。最高奖励不超过30万元。举报1次重大事故隐患或非法违法行为的,根据情节严重程度,给予举报人3000元至5000元奖励。

省应急管理厅将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和人身安全放在重要位置,防止举报人受到被举报人的打击报复,对不愿提供自己姓名和有效联系方式的匿名举报人,尊重其意愿,但不进行奖励。

省应急管理厅呼吁,全社会行动起来,通过来信来访、政务热线、举报电话、网站和传真等多种形式,对安全生产重大隐患、非法违法行为和瞒报谎报事故进行举报。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社会监督,及时发现并排除重大事故隐患,制止和惩处非法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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