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中心城区整治市容秩序出台“4禁止”

为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近日,市城管部门在燎原路以西,九阳大道以东,荆江大堤以北,复兴大道以南(火车站等重要点位做相应延伸)开展市容秩序“百日攻坚”专项整治行动,实现无“牛皮癣”非法小广告、无“流动摊贩、出店经营”等整治目标。   

荆州市中心城区整治市容秩序出台“4禁止”   :

一、根据整治要求,中心城区禁止违规张贴、涂写、刻画、散发“牛皮癣”小广告和宣传品行为,否则由市城管执法委依据相关规定予以处罚,并将其小广告上的手机、固定电话号码移交通讯运营部门列入黑名单,停机封号一个月。停机后仍不改正的,延长停机时间,直至永久停机;

二、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禁止擅自占用城市道路、桥梁、广场及其他公共场所摆摊设点、销售或者加工制作商品;

三、临街商场、门店禁止超出门、窗外墙摆摊经营、作业或者展示商品,商圈范围内,需要占用规划退线区范围内的广场、空地从事促销或者举办活动的,应严格遵守批准的时间和范围;

四、禁止在城市道路和其他公共场所的树木和护栏、电线杆、路牌等设施上晾晒、吊挂物品。   

同时,城区沿街商业门店要按照“门前三包”要求,自觉维护城市市容秩序,主动制止和清理“牛皮癣”非法小广告,并协助配合有关部门依法管理。即日起,城管执法部门将相关条例法规,依法对拒不整改的当事人采取扣押物品等强制措施,并从重予以行政处罚。

( 通讯员:雷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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