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巡察组工作人员,有个情况跟您核实一下,有笔拆迁的补偿款您收到了吗?”4月24日一上班,石首市委第六巡察组干部田源就拨通了远在云南务工的毕某电话。
“同志!太感谢你们了,18064元的拆迁补偿款已经打到我的个人帐户户,一分都不少。”毕某在电话里一口一个感谢,很是高兴。
今年3月,石首市委第六巡察组进驻笔架山街道办事处,开展征地拆迁项目专项巡察,新洲社区一、二组2020年整体搬迁项目属于此次巡察内容之一,毕某正是新洲社区二组搬迁户。
“组长,您来看一下,根据办事处与户主签定的补偿协议,毕某这一户的安置补偿结算单好像少算了一项内容。” 在对新洲社区一、二组搬迁居民一户一档资料审核过程中,巡察组干部关静第一个发现了问题。
“确实是少算了主房面积外人口指标内应给予的安置补偿款。”在组内其他4名干部逐一核实测算后,少算的资金18064元马上被统计出来。
证实打给毕某银行账户上的钱与结算单一致后,为什么会少算18064元?巡察组带着疑问,直接找到新洲社区的干部了解情况。
“是给毕某少算了主房面积外人口指标内的补偿款,这是我们的疏忽,会尽快按程序给补上”,新洲社区支部书记秦志兵看着结算单说到。
巡察组经报批后立即将此问题作为立行立改事项向笔架山街道办事处党工委移交。办事处党工委及时研究处置,3天后,毕某领到了迟到两年的少算补偿款。同时,相关责任人员正被追责问责处理。
“我自己都不知道2020年拆迁的时候,少算了我的补偿款,也没有想到时隔两年还能帮我追回来。”毕某在电话里告诉巡察组干部。
“老百姓的每一件小事,都是巡察工作中的大事。我们要把一件件关乎群众切身利益的小事解决好,真正打通为民服务的‘最后一公里’”。石首市委巡察办主要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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