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开发区党工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荆州开发区2022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街道)、各相关部门、各中小学:
为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现将《荆州开发区2022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荆州开发区党工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5月16日
荆州开发区2022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
工作方案
为全面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22〕1号)文件要求,积极稳妥做好2022年我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总体目标,结合本地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招生原则
坚持政府统筹、部门协同、属地配合原则;坚持相对就近、划片招生、免试入学原则;坚持平台招生、分类依次、通知入学原则;坚持公民同步、对口直升、控辍保学原则;坚持随迁子女“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原则;坚持落实教育优待政策原则。
二、小学新生招生
(一)招生对象
荆州开发区招生片区内(荆州开发区所辖范围除已经纳入沙市区小学新生统一划片招生的社区网格以外区域),2016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尚未在义务教育阶段注册过学籍的适龄儿童和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
荆州开发区联合街道部分已经纳入沙市区小学新生统一划片招生范围的社区网格,适龄儿童按照沙市区招生划片方案对口入学。
(二)生源类别划分及入学政策
1. A类生源:“双一致”辖内生。
“双一致”辖内生是指学校招生片区内具备户籍和房产一致条件的适龄儿童,即学生户籍属学校招生片区,且其法定监护人双方或一方房产在学校招生片区内。户籍认定、房产办结截止时间均为网上登记截止日。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认定为“双一致”辖内生:
(1)学生户籍属学校招生片区,学生父母双方或一方的房产(含未办理产权的政府还迁房、公租房)在学校招生片区内。
(2)学生户籍属学校招生片区,学生父母均无登记房产,学生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双方或一方的房产(含未办理产权的政府还迁房、公租房)在学校招生片区内。
A类生源在网上登记时,需提供以下证件:
(1)户口簿(提供:家庭户页、全户人口基本情况页、家庭户主页、学生户口页);
(2)监护人的房产证明
属法定监护人独立房产,已办理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暂未办理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的,提供住宅的购房合同、备案证明及完税发票。
属公租房的提供房产住建部门配租凭证。
属政府拆迁安置房的,提供拆迁协议及房屋分配凭证。
房产证明是适龄儿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还需提供其父母的由不动产登记部门提供的《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记录》,且无房产登记信息。
申请滩桥小学、岑河农场中学小学部的农村户籍的适龄儿童,其户籍地址视同房产地址,无需提供房产证明。
A类生源按照学校招生划片区域对口入学。
小学新生招生划片情况详见附件1 2022年荆州开发区小学新生招生片区划分表.doc
荆州开发区今年新增2所九年一贯制学校,分别是荆州开发区第二中学(位于渔龙桥街道南港河社区黄荆庙小区旁)、荆州开发区实验中学南校区(位于北京东路地方铁路桥原创业学校),这2所学校从今年秋季学期开始招生。周黄小学从今年秋季学期开始停止招生,学校整体搬迁到荆州开发区第二中学。
2. B类生源:政策优待生。
荆州开发区招生片区内的现役军人、烈士、消防救援人员、全国一级和二级英模、受政府表彰的见义勇为先进个人、荆州市荣誉市民、“楚才卡”明确的高层次人才、开发区引进的高科技人才、投资商、规模以上企业高管(限董事会成员、总经理、副总经理、监事会主席)、援藏干部、援疆干部的子女,经相关部门确认后,可认定为政策优待生。
政策优待生的认定详见附件3 2022年荆州开发区符合条件政策生认定办法.doc
B类生源可选择区内意愿学校入学。
3. C类生源:其他类别生。其他类别生包括以下两类:
C1类:学校招生片区内户籍和房产只具备一个条件的适龄儿童。包括两种情况,一是适龄儿童户籍在学校招生片区,而监护人的房产不在学校招生片区;二是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房产在学校招生片区,而户口不在学校招生片区。
C2类:居住在开发区辖区内的非荆州开发区户籍的进城务工或经商人员适龄随迁子女。包括两种情况,一是父母双方或一方在开发区务工,且办理本地社保6个月或以上,在学校划片辖区内持有“居住证”的适龄儿童;二是父母双方或一方在开发区经商,且办有工商营业执照6个月或以上,在学校划片辖区内持有“居住证”的适龄儿童。
C类生源在网上登记时,需提供以下证件:
(1)户口簿(提供:家庭户页、全户人口基本情况页、家庭户主页、学生户口页);
(2)房产证明(C1类提供,要求同A类)或本地居住证(C2类提供);
(3)6个月及以上本地社保查询记录(C1类提供)或工商营业执照(C2类提供)。
C类生源按照C1类、C2类的顺序依次录取。学校学位足够时,依次直接录取;学校学位不足时,依次随机派位录取,未被意愿学校录取的学生,调剂到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学校入学。多胞胎适龄儿童,录取到同一所学校。
(三)招生程序
荆州开发区小学新生招生实行平台登记申报、现场资格审核、分类依次录取、通知入学报到注册等程序进行。“荆州开发区网上入学”微信公众号,为荆州开发区官方招生平台,请家长按本方案公布的网上登记时间办理入学申报事项,申报窗口仅在规定时间开放。
小学新生招生分为五个阶段:
1. 第一阶段:网上登记审核(7月2日-7月15日)。
适龄儿童监护人在网上登记时,只能填报一所学校,不能多校重复填报。网上登记时,监护人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证件的有效性负责。
A类生:7月2-9日,适龄儿童监护人使用智能手机关注 “荆州开发区网上入学”公众号,点击“新生入学”注册,注册后,点击“小学新生招生”菜单,打开“A类生源”窗口,按操作说明填写入学信息,并上传相关证件图片。受理学校同步对平台提交资料进行预审,并发出现场审核通知。7月12-13日,适龄儿童及监护人严格按疫情防控要求到学校进行现场审核。现场审核时,由学校查验户口、房产原件,留存预防接种证明原件,采集学生基本信息、家庭住址、家长姓名、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严禁采集学生家长职务和收入信息。
C类生:7月2-9日,适龄儿童监护人使用智能手机关注“荆州开发区网上入学”公众号,点击“新生入学”注册,注册后,点击“小学新生招生”菜单,打开“C类生源”窗口,按操作说明填写入学信息,并上传相关证件图片。受理学校同步对平台提交资料进行预审,并发出现场审核通知。7月14-15日,适龄儿童及监护人严格按疫情防控要求到学校进行现场审核。现场审核时,由学校查验户口、居住证、社保查询记录或工商营业执照原件,留存预防接种证明原件,采集学生基本信息、家庭住址、家长姓名、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严禁采集学生家长职务和收入信息。
学校审核完成后,于7月20日前将A类、C类学生分类整理成名册台账,报教体总支进行复审。未经平台申报审核的A类、C类对象,一律不得办理录取手续。
B类生:完成政策优待生资格认定后按通知时间要求进行网上登记,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网上登记的视作放弃政策优待生资格。
2. 第二阶段:依次录取(8月20日—8月21日)。
教体总支根据学校学位供给(招生计划)和入学需求,按照A、B、C三类生源顺序依次进行录取。录取过程中,优先办理A、B两类生源录取;C类生源按照C1类、C2类顺序,依次进行录取,当上一批次录取后仍有空余学位,且下一批次的报名人数少于空余学位数时,直接录取;当下一批次的报名人数多于空余学位数时,则进行第三阶段的随机派位。
3. 第三阶段:随机派位(8月22日)。
随机派位由教体总支组织,参与人员为纪检监察部门领导、社管局领导、相关学校校长、随机抽取的相关适龄儿童的法定监护人代表等。派位结果现场公示,随机派位未中签的学生,调剂到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学校入学。
4. 第四阶段:报到注册(8月24日—8月25日)。
招生平台办理录取后发放电子版《入学通知书》,新生凭《入学通知书》,到录取学校核对名册后正式报名注册登记。
5. 第五阶段:调剂入学
荆州开发区招生片区内适龄儿童和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属于下列情形,调剂到区内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学校入学。
(1)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登记和资料审核确认的;
(2)被录取后在规定报名时间内,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的;
(3)提供虚假信息或主要证件材料不齐全的。
(四)特殊儿童入学
户籍属开发区招生片区的特殊儿童,按照学校划片属地管理的原则,由所属学校负责做好入学工作。能随班就读的由学校负责落实随班就读;不能随班就读但生活基本能自理的,由所属学校负责帮助特殊儿童和监护人,协调到特殊教育学校就读;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注册所属学校学籍,由所属学校负责送教上门;因身体健康原因确需延迟入学的,由所属学校协助监护人,到教育部门申请办理延迟入学手续。
三、小升初招生
(一)招生方式
小升初招生实行对口直升、通知入学的方式进行。民办学校小升初招生应与公办学校同步进行,不得提前招生,不得举行任何形式的考试,不得进区内学校作招生宣传。
小升初对口直升情况详见附件2 2022年荆州开发区小升初对口直升划分表.doc
(二)招生程序
1. 学籍审核(6月28日前)。小学毕业学校配合对口初中学校对所有毕业生的学籍进行审核。在籍学生全部对口直升,对口初中不得举行任何形式的考试;非在籍学生,需完善学籍转移手续后对口直升,否则,应在学籍地对口直升。
2. 通知录取(6月30日前)。小学毕业学校配合对口初中学校发放书面。
3. 报到注册(7月3日前)。学生凭《录取通知书》,到录取学校正式报到注册。
(三)荆州市沙市实验小学小升初
今年,实验小学小升初实行整班抓阄摇号分别直升到荆州开发区实验中学南校区(一个班)和沙市第九中学(三个班)。摇号直升到荆州开发区实验中学南校区的毕业生按上述招生程序办理报到注册;摇号直升到沙市第九中学的毕业生按《沙市区2022年小升初招生实施方案》办理升学录取事宜。今年,实验小学小升初毕业生,学生本人或监护人在沙市城区有独立房产或户籍(办结日期为2022年5月31日前),可参照沙市区随迁或返乡子女入学办法,报名参加其他沙市初中学校派位(具体要求以《2022年沙市区小升初招生实施方案》为准)。
四、转学插班政策
义务教育阶段在籍学生,因回乡随迁、落户随迁等正当理由确需转学到荆州开发区插班的,实验中学东校区、第一小学、沙市实验小学只接受具备户籍和房产“双一致”辖内生(即A类生)的申请,其它学校既可接受户籍和房产“双一致”辖内生(即A类生)的申请,也可以接受满足户口或房产一个条件(即C1类生)的转学申请,还可以接收符合条件的务工经商子女(即C2类生)的转学申请。
学校对应年级有空余学位的,直接接收转学插班;申请学校没有空余学位的,由家长就近选择有空余学位的其他学校提出转学申请。当其它学校也无空余学位的,不予接收转学,应在原学校完成义务教育。
符合上述转学插班政策的,家长携户口簿、房产证明及学籍卡等相关材料到学校申请,学校初审;初审通过后由转入学校将相关材料上传至学籍管理网,教体总支通过学籍网统一审批。
无正当理由择校转学的,不予受理。
政策生转学,按有关规定执行。
五、工作要求
(一)加大宣传力度
全区乡镇街道、各义务教育学校要加大对《义务教育法》、招生政策以及本工作方案的宣传力度,使义务教育的法律法规、基本政策、基本理念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要讲清楚生源类别划分及招生政策,讲明白平台招生、信息审核、分类依次、随机派位等关键程序,为招生工作营造良好氛围;要重点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儿童、残疾儿童入学的调查摸底和宣传动员工作,落实好控辍保学属地和学校责任。
(二)组建招生专班
各义务教育学校在招生期间要组建由校长牵头的招生专班,压实主体责任。要设置专门的办事窗口,向社会公开咨询投诉电话。做好与招生片区社区网格和重点企业的对接工作,做好群众的来信来访工作,热情、耐心、细致地做好家长工作。各学校要妥善处理招生过程中出现的矛盾、问题,严禁造成上访和其他不稳定因素。
(三)遵守招生纪律
各义务教育学校要严格做到“六严”, 即严格招生程序;严禁大班额招生;严格通知入学;严格平行分班;严格学籍管理;严格执行教育收费政策。各校不得以任何名义、任何形式向学生违规收取任何费用。对违反教育收费规定的行为,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荆州开发区义务教育招生咨询电话:0716-8329289
荆州开发区纪检监察工委招生举报电话:0716-83337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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