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民之所愿,是人民共有财富,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体现。6月1日上午,荆州市人民政府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介绍了荆州市2021年度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和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情况,并就大家关心的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2021年,荆州市委市政府始终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力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积极推动长江大保护、中省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医疗废物处置等重点工作任务,全力创建生态文明城市,圆满完成了2021年度环境保护目标任务,为荆州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了环保力量。
一是持续抓好污染防治攻坚;二是持续抓好长江生态保护与修复;三是持续抓好中省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四是持续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市创建工作;五是持续抓好生态安全。
荆州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顾文俊:积极贯彻落实《长江保护法》,贯彻实施长江高水平保护十大攻坚提升行动。持续开展长江入河排污口溯源整治、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三磷污染综合治理“三提升”行动。积极开展湿地生态保护与修复。积极争取第二批国家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项目试点落地实施。全面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和国家节水行动。
发布会还介绍了荆州市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的进展情况,荆州市整改方案于4月15日经市委常委会会议专题审议通过。包括4个方面14类共25项整改任务,逐项明确了整改任务、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整改目标、整改时限、整改措施等7个要素,做到了整改不漏项、要求不放松、标准不降低。
荆州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顾文俊:25项整改任务中,计划整改攻坚期内(2022年4月至9月)完成3项,2022年底前完成8项,2023年底前完成4项,2024年底前完成1项,2025年底前完成9项。此外,督察组移交未纳入督察报告的问题线索3项,与反馈问题同步制定了整改措施清单,计划2022年内完成2项,2024年底前完成1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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