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滋中心城区临时经营摊点开放

为深入贯彻落实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消费恢复提振若干措施的通知》(鄂政办发〔2022〕22号)、松滋市委《关于印发<松滋市党员干部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的通知》(松发〔2022〕8号)等文件精神,发挥消费对经济循环的牵引带动作用,助力周边农民增产创收,经充分论证、征求意见,市城管委研究决定在中心城区设置开放部分临时销售经营摊位,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设置点位

1.万联商业广场;

2.民主路南段农业农村执法大队旁边;

3.金松大道金松广场;

4.白云边广场(德胜闸);

5.飞利浦大道文化商业街钟楼;

6.划子嘴社区幸福家园广场;

7.乐乡大道全民健身中心广场;

8.乐乡大道松美滋美食城广场。

二、开放时间

所有临时摊位疏导区开放时间自2022年6月15日至10月8日,每天开放时间为早7:30至晚21:30,中考及高中考试期间(6月19日-22日、7月2日-4日)除外,若有变化另行通知。

三、受理方式

1.电话预约,登记经营人员信息,确定经营点位、经营类别及摊位号(受理联系人:拟选择在1-5号临时经营疏导区经营的,请联系张武,13986665379;选择6-8号临时经营疏导区经营的,请联系李楗新,15972596696);

2.现场受理,登记经营人员信息,确定经营类别及摊位号。

四、经营要求

1.经营者要在指定区域内经营,不得占用盲道、消防通道、机动车道和停车位,确保服务点周边道路畅通。

2.餐饮业经营者及从业人员要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健康证。

3.经营者严禁销售假冒伪劣产品、过期产品和“三无产品”,确保食品安全。

4.经营者必须自备垃圾容器,自觉维护服务点的环境卫生,做到人走场清,地面干净整洁。

5.经营者要服从统一管理,严格按照指定的区域、时间和范围文明经营、规范经营。

6.各便民经营服务点一律禁止经营露天烧烤,禁止用高音喇叭叫卖售卖商品。

7.中心城区临时设置的便民经营服务点之外的经营业主,要严格按照“五城同创”的要求,落实“门前三包”,优化城市环境,提升文明程度。

松滋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2022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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