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低保金每月586元,真是雪中送炭!”6月7日,在武汉市新洲区阳逻经济开发区余岗村,胡宝才对电话回访的开发区社会事务部工作人员田彬说。
胡宝才的家在黄冈市黄州区赤壁街道惠民社区,因病导致全身瘫痪后,无人照料且没有经济来源,被姐姐接到武汉生活。今年初,他的姐姐得知低保可以“全省通办”,就委托妹妹回黄冈为胡宝才申请低保。黄州区民政局向新洲区民政局发出协查函。田彬和同事详细了解胡宝才的生活状况,填写了入户调查表,并反馈给黄州区民政局。黄州区民政局将胡宝才纳入低保范围。
近年来,湖北省持续提升基本民生保障水平,着力增进民生福祉,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提高。2021年,我省共支出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资金109.8亿元,相比2017年增加支出14.5亿元,增幅为15.2%。目前,我省平均城乡低保标准和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分别达到669元/人·月、5743元/人·年、10812元/人·年,比2017年分别增长20.5%、23.6%、26.2%。
请输入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