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上荆州报道:6月28日,荆州市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次会议。荆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段昌林主持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全国人大常委会湿地保护法实施座谈会精神。
会议听取审议了《荆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草案三审稿)》《荆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决定》,听取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市人民政府关于长江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工作情况、《荆州市湘鄂西苏区革命遗存保护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
会议还听取审议了市监察委员会关于开展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并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议案。
段昌林强调,要深入开展调研论证,充分吸纳好的经验做法,精细打磨高质量惠民法规;要更好回应区域发展中的共性问题和个性需求,确保协同立法取得更好成效;要做好保护与利用的结合文章,把红色传统发扬好,红色基因传承好,红色资源利用好;要聚焦重点问题和薄弱环节持续发力,不断改善长江生态环境质量,为建设江汉平原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奠定坚实生态环境基础;全市各级监委要认真履行宪法和监察法赋予的职责,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以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维护群众利益。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邓应军、黄祥龙、周汉中、刘勇,秘书长汪刚出席会议。
副市长李敢,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贾亚胜,市监察委员会、市人民检察院及有关部门负责人,部分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记者:陈孝武 编辑:黄伟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