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亿元专项资金 助力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
日前,全国总工会印发《加大工会经费投入助力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措施》,要求各级工会可结合实际采取措施,加大工会经费投入,助力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
《措施》指出,将全总对省级工会的20亿元回拨补助调整为专项转移支付,用于各省级工会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相关资金需求,纳入各省级工会2022年度预算统一管理、统筹使用。
全国总工会财务部部长 朱虎祥:回拨补助是全总从本级分成收入中安排的对下级工会的补助资金。今年以前,一般由省级工会申报落实到具体项目,也就是说限定了资金用途,专款专用。这次由回拨补助调整为转移支付,给予省级工会更大的自主权,省级工会可以统筹使用的资金更多了,覆盖面更广了,资金的使用效益就会更高。
明确工会经费可用于全民健身、消费帮扶、职工(劳模)疗休养和委托旅行社开展春秋游等活动。
调增送温暖经费预算
动用全总以前年度累计结余的工会经费2000万元,用于特困行业、困难企业和特定地区的职工临时生活困难送温暖慰问活动。
新增暖心稳边专项资金
动用全总本级以前年度累计结余的工会经费1000万元,用于辽宁、吉林、黑龙江、内蒙古、甘肃、新疆、西藏、云南、广西等9个边境省(自治区)总工会支持边境市、县级工会疫情防控和职工困难慰问。
新增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关爱资金
动用全总本级以前年度累计结余的工会经费1000万元,用于货车司机、网约车司机、快递员、外卖配送员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安全保护、健康体检等权益保障服务方面的支出。
省级工会要设立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关爱资金
《措施》中,对省、市、县级总工会的工作也做了明确要求,要求省、市、县级工会加大对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等受疫情影响职工送温暖和帮扶力度。
县级以上工会要普遍建立疫情防控专项资金,省级工会要在年度预算中安排一定额度的专项资金,用于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建会入会与保障服务相关支出,鼓励具备财力的市、县级工会参照执行。
加大工会送温暖帮扶力度
县级以上工会要在做好中央财政专项帮扶建档立卡困难职工帮扶的同时,统筹全总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使用,加大工会经费投入,对受疫情影响较深的特困行业职工和发生临时性突发性生活困难职工及时开展慰问,帮助其渡过难关。各省级工会要加大职工互助保障项目经费投入,不断扩大互助保障计划覆盖面,增强广大职工的防风险能力。
实施职工创业金融支持政策
鼓励具备条件的地方总工会开展职工创业小额贷款贴息等金融支持政策,可安排专项经费用于困难职工、转岗待岗再就业职工创业贷款贴息等项目,支持职工就业创业。
减免小微企业 个体工商户租用工会房租
《措施》中,还要求省、市、县级工会采取系列促进经济发展措施,支持受疫情影响严重的行业和小微企业发展等。
县级以上工会要落实好小微企业工会经费支持政策,加强部门协作,简化返还手续,做到应返尽返。
加大消费帮扶工作力度
县级以上工会在做好工会机关食堂、所属宾馆、酒店等企事业单位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脱贫地区产品外,预留一定比例的食堂食材采购份额,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
用好工会经费促进消费复苏
鼓励县级以上工会根据当地党委、政府部署,采取在原定节日慰问限额之外适当增加一定额度、或在原定额度不变的情况下提前发放消费券等方式,购买文旅、餐饮消费产品,提振消费信心。
支持疫情影响严重的行业和小微企业
县级以上工会开展职工(劳模)疗休养、会展等工会活动时,可通过必要的程序,将方案制定、组织协调等事务性工作委托旅行社等疫情影响严重的困难行业、企业承接。鼓励省级工会倡导基层工会采购符合条件的民宿、旅行社等文旅单位开展职工疗休养、会员春秋游等工会活动。
减免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租用工会房租
省级工会可参照当地党委、政府规定,对承租工会所属房产的困难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减免一定期限的租金等。鼓励市、县级工会参照执行。
强化工会服务阵地的公益性服务性。鼓励县级以上工会利用工人文化宫等职工服务阵地,为小微企业、困难职工、转岗再就业职工创业提供阶段性优惠办公场所。
全国总工会财务部部长 朱虎祥:这次出台的20条措施,有的是解决今年特殊情况的一次性措施,有的将通过修订完善相关文件形成制度性安排,促进各级工会履行好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竭诚服务职工群众的基本职责。
请输入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