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7日上午,荆州区人民法院在审判法庭速裁中心举行司法救助金发放仪式。
三起司法救助案件均涉及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由于被执行人确无可供执行的财产致使案件长期得不到执行,而申请执行人因医疗、生活等原因导致家庭经济十分困难,符合司法救助条件。荆州区法院依法为3名申请执行人申报并落实司法救助金共计13万元。
人大代表李立新、政协委员谢良桥认为,发放司法救助金,是区法院强化民生权益保障,解民忧暖民心的具体体现,也是防止因“执行不能”导致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现象发生的有力举措。同时,希望区法院不断探索和完善司法救助工作机制,让广大人民群众在良法善治的环境里增强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因交通事故造成我们致伤致残,法院虽公正作出判决,但由于肇事方确无执行能力,致使案件的执行陷入困境,执行局法官付出了大量心血和汗水,我们表示理解和感谢。没想到,在区法院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关心下,争取到了这笔资金,真是感谢区法院,感谢党和政府,让我们对生活又重新充满了希望......”在司法救助金发放现场,一位申请执行人感激不尽地说。
荆州区法院院长刘金梅表示,将不断从立审执方面提升案件审理和执行的质量与效率,根据案件及当事人的实际情况加强和改进司法救助工作,始终把开展司法救助工作作为一项民生工程,拓宽方式和渠道,主动回应群众关切,依法依规做到应救尽救、及时救助,有效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彰显司法的人文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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