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推进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百日专项整治工作

云上荆州报道:今天上午(7月12日),荆州市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百日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会举行,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和市公安局三部门将联合对商业预付卡的各类违法行为开展整治,建立部门协调配合、共管共治的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监管机制。

推进会上,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三部门相关领导对荆州市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百日专项整治工作做出安排部署。其中,商务局依据《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对从事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业的企业法人依法履行备案职责,并提供公众查询服务,指导发卡企业建立资金存管制度、签订资金存管协议;同时积极引导、督促发卡企业依法依规履行备案手续,规范发卡行为,倡导诚信经营。

荆州市商务局党组成员 副局长 孟炜:按照《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要求,督促规模发卡企业到市行政服务中心市商务局窗口办理备案,其他发卡企业到属地商务主管部门办理备案。特别对发行规模大、用卡占比高、消费者数量多且未备案的发卡企业,责令整改督促其完成备案工作,对拒不备案的发卡企业,由商务部门移交市场监管局进行行政处罚,并纳入黑名单进行联合惩戒。

荆州市市场监管局要求各县市区市场监管所摸清相关发卡经营主体底数现状,定期将信息共享给商务部门,对已关门停业且尚未注销的违法主体,要全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同时,依托12315等平台,从快查处一批社会关注度高、群众反映强烈的预付卡消费违法行为,并在行政处罚后及时将主体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形成整治高压态势。

荆州市市场监管局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主任 张琼: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湖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依职责查处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相关不公平格式条款、违法广告、不公平竞争、不正当价格行为等违法违规行为,并按规定列入黑名单,对恶意诈骗、圈钱跑路等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移交公安机关。

公安部门负责对违法犯罪案件的侦办,维护售卡、刷卡购物场所突发性事件的治安秩序,及时打击扰乱秩序的犯罪活动;对恶意诈骗、圈钱跑路等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此次百日专项整治行动从7.5号持续到10.15号,当前处于部署动员阶段,后续将全面摸排,整改规范,和集中执法,希望广大发放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的市场主体自觉履行备案,规范发卡行为,倡导诚信经营。

(记者:陈明阳 编辑:匡月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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