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上荆州报道:2022年6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正式施行,这是我国首部专门保护湿地的法律,更是生态文明法治建设的一项重要成果。为引导人们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理念,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增强节约意识、环保意识和生态意识,洪湖市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组织相关专业志愿服务队伍深入基层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主题宣传文明实践活动。
7月12日,洪湖市法律服务志愿服务队走进螺山镇袁家湾村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法治宣传活动,村两委干部、村民代表共20余人参加。活动现场志愿者文韬律师通过解读《湿地保护法》中的重要法律条文,向公众科普法律实施的背景、重要意义等,提升公众对于湿地资源的认知,引导群众积极参与到保护湿地的行动中来。同时,法律服务志愿服务队志愿者还结合近期全市退垸还湖、退垸还湿中心工作,解答村民疑惑,正确处理好生产生活与湿地保护之间的关系。
本次宣传志愿服务活动是新时代文明实践与建设生态文明城市工作的有机结合,即体现了奉献、有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又进一步提升群众对于湿地重要生态资源的认知,切实增强社会公众对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的知晓率,推动形成全民深入践行习近平总书记“两山理论”、积极参与湿地保护的良好局面,促进洪湖湿地生态保护、生态产业、生态文化协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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