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中,公安县公安局充分发挥所队联动机制,组建“破小案 保民安”会战专班,针对街面侵财和影响群众安全的违法犯罪案件,开展集中打击。近日,专班联合斗湖堤派出所经过缜密侦查,循线追踪,抓获一名盗窃犯罪嫌疑人,破获一起盗窃车内财物案。
7月9日,斗湖堤镇汪先生将车辆停放荆江大道“金满地”宾馆门口,上车后发现车内财物被盗,随即报警。接警后,民警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勘查,通过调取周边路口监控进行筛查,经过调阅数小时监控视频,终于发现一男子全副武装,头戴鸭舌帽,帽檐压低遮住半张脸,戴着黑口罩与手套,在无人处逐一去拉停在路边的汽车车门,最后在汪先生的车旁停下,车门被拉开后,翻找车内物品。
民警通过视频追踪,很快锁定了犯罪嫌疑人的行踪,于是对其布控抓捕。7月16日,在斗湖堤镇“休干小区”内将盗窃嫌疑人雷某抓获,并在其住所缴获了笔记本电脑。
经审讯,盗窃嫌疑人雷某交代,当天喝完酒十分兴奋,遂起贼心,以拉车门的方式寻找未落锁的轿车,进而实施盗窃行为,并主动供述在孱陵大道“金池宾馆”盗窃另一车内财物的犯罪事实。
目前,雷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醒
一、车辆停放要选择在正规的停车场或交通部门指定的有人看管的停车点,切忌在偏僻地段停放。
二、离车后,应将车内贵重物品诸如手机、摄像机、照相机、手提包、笔记本电脑等随身携带,较大件的贵重物品应设法转移或作隐藏处理,切忌暴露在视线之内。
三、不管在何种情况下,车主一定要养成离车后随手锁门的习惯,这是确保安全的首要条件,切不可麻痹大意,或者抱有侥幸心理,有条件的还应启动自动报警装置。
四、一旦发生此类案件,应当立即报警,并保护好案发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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