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县通报3起
“人情风”问题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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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严明作风纪律,强化警示教育,持续加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堤坝,持之以恒纠“四风”树新风,把作风建设不断引向深入,现将近期查处的3起“人情风”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毛家港镇新岗村党支部副书记汤维英违规异地操办孙女满月酒问题
2022年3月20日,汤维英在荆州区弥市镇里甲口村某酒店为其孙女操办满月酒,宴请15桌。汤维英作为新岗村党支部副书记,政策意识不强,纪律意识淡薄,疫情防控期间邀请非亲属人员参与,顶风违纪违规操办,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2022年3月31日,汤维英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毛家港镇党委免去其新岗村党支部副书记职务。
2.斗湖堤镇詹桥村网格员柴明华违规操办孙女生日宴问题
2022年4月17日,柴明华在斗湖堤镇油江口村某农庄为其孙女操办生日宴,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2022年6月28日,柴明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因制止不力,詹桥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马平,詹桥村党支部副书记邓伟受到诫勉处理。
3.埠河镇北闸砖瓦厂负责人何方明“人情风”整治管控不力问题
2022年1月16日,埠河镇北闸砖瓦厂辖区居民李某违反疫情防控相关管理规定,未经审批在埠河镇某酒店一楼超规模举办婚宴;同日,该厂辖区居民吴某某在同酒店二楼为其孙子违规操办十岁生日宴。何方明作为北闸砖瓦厂负责人,对辖区内疫情防控及“人情风”整治管控不力,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2022年1月20日,何方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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