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自治区党委批准,自治区纪委监委对广西科技大学原党委副书记、校长李思敏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李思敏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逾规越矩,官商勾结,大肆敛财。干扰巡视工作,与他人串供,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旅游等活动安排,违反公务用车管理规定,公车私用;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滥用职权,擅自决定多付货款,造成损失;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单独或伙同他人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
李思敏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党的十九大后仍不知敬畏、不知止,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自治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自治区党委批准,决定给予李思敏开除党籍处分;由自治区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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