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来三天,我市晴热高温,无降雨过程,气象条件利于臭氧生成。为减缓臭氧污染风险,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发布通知,自8月4日15时在全市启动臭氧临时管控措施。
通知要求,严格涉VOCs企业管理,涉VOCs排放企业加强生产及环保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尽可能不在临时管控期间安排全厂开停车、装置整体停工检修和储罐清洗等作业,减少非正常工况VOCs排放,引导家具制造、包装印刷、表面涂装等企业实施错峰生产;严禁重点时段装卸油,严查未安装油气回收治理设施的储油库、加油站、油罐车,已安装油气回收治理设施的油品储运企业、加油站、油罐车10时至18时期间禁止装卸油品作业,鼓励社会公众夜间加油;严禁露天烧烤焚烧行为,加大对餐饮单位油烟净化设施安装及运行维护的检查力度,严厉打击不按规范安装和使用净化设施行为,严厉打击露天烧烤行为,严厉打击秸秆、垃圾、落叶和杂草等露天焚烧行为;严禁重点时段露天喷漆,严禁汽修行业露天喷漆,鼓励建有标准喷漆房并配套VOCs治理设施的汽修门店10时至18时日照强烈时段尽量停止喷漆作业;严禁重点时段涂刷装饰,10时至18时日照强烈时段,禁止进行建筑墙体涂刷装饰、市政道路划线、栏杆喷涂、摊铺沥青等施工作业,建筑施工作业场所加大洒水雾炮作业频次,鼓励建筑施工工地暂停使用非道路移动机械;加大雾炮洒水作业频次,重点路段、重点区域、重点部位加大洒水、雾炮作业频次。
通知要求,各地、各单位要按照臭氧污染防治攻坚工作要求,严格落实临时管控措施,加强现场巡查督办。相关部门要密切关注空气质量变化形势,持续做好会商研判、预警预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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