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社原副总编梁衡起诉知网,法院已立案

人民日报社原副总编辑梁衡以著作权遭受侵权为由,委托代理公司起诉《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电子杂志社有限公司(系“中国知网”运营方),该案已于8月2日在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法院立案。

“我写作时经常要查一些资料,发现我的东西在网上铺天盖地,不仅被擅自收录卖钱,连我查阅自己的文章也要非钱勿查,这才引起我的注意。”8月9日,梁衡在接受长江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据他粗略统计,知网擅自收录了他的文章数百篇。

“知网这种行为是偷窃,从来没跟你见过面,从来没告诉你,就拿你的文章在网上卖钱了。”他解释,“不只知网一家,好多平台都有类似的问题。我不是专门针对知网,其他平台也起诉了,有的已胜诉,有的已和解。”

梁衡简介:曾任国家新闻出版署副署长、人民日报社副总编辑,是著名学者、记者、新闻理论家、作家,中国人民大学博士生导师、国家林草局首席科普学者。作品多次入选大、中、小学教材。(中国人民大学官网图)

“我起诉的主要目的是维护知识产权。我看到武汉赵教授被侵权的案例后很气愤,我相信这样的案例太多了,必须找回公道。”梁衡无奈地说道,自己当年在国家新闻出版署参与了制定知识产权保护的工作,现在平台反过来侵他的权。平台用你的作品无商量,还伸手问你要钱。网络上的这种现象是对版权保护制度的挑衅、讽刺和羞辱。相比之下,一些传统的纸媒的文摘报刊倒很尊重作者和原发报刊编辑的劳动,虽然钱不多但他们会付两份稿费,即给原发报刊和作者各一份。网络应推广这种做法。

梁衡认为,知网应该是公益性质的机构,为全国知识界提供服务,可以收一点费用,但不要太高。并且知网使用文章要付两份钱,一份给刊物,一份给作者,要明晰权益分配。

梁衡告诉长江日报记者,在尊重知识分子劳动的基础上,知识才可能转化为财富、生产力,这是本意,现在却变成了一个赚钱手段了,搞一个网就可以在全国收文章,收后就卖钱,这就有点荒唐了。

据梁衡的委托诉讼代理人透露,此次诉讼涉案文章共20篇,诉讼请求包括:立即停止侵权;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30余万元。“这个赔偿金额是基于梁衡的社会影响力、文章扩散程度、侵权范围、侵权持续时间及诉讼成本等多种因素的综合考量。”

长江日报记者8月5日通过中国知网检索发现,过去20多年里,梁衡有数百篇文章被知网收录,部分文章的下载次数达上百次,个人用户计费标准为0.5元/页。8月9日再次查询,梁衡的多篇文章在知网上已无法检索到。

一份《委托授权书》显示,梁衡将涉案作品的著作权授权给宁波清威科技有限公司,授权期限为2021年12月1日至2022年11月30日。长江日报记者了解到,本案系宁波清威科技有限公司作为原告起诉《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电子杂志社有限公司。

8月9日下午,长江日报记者联系上知网方委托诉讼代理人,对方表示,上周五(8月5日)才接到法院传票,目前这个案子也没有什么可说的。

盘点:官司不断的知网

5月23日,15名作家联合向北京互联网法院递交起诉状,起诉知网未经授权发布原创作品,严重侵犯原创作者著作权。8月9日,维权团队代表、作家陈渐称:“参与诉讼维权的作家人数已增加到19人,总索赔金额为700多万元。第一起案件将于8月24日开庭审理。”

8月4日,湖南作家蔡建文诉中国知网(运营方为《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电子杂志社有限公司)侵权一案在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法院未当庭宣判。庭审中,蔡建文按照6000元/篇的标准,共计索赔36万元。

2021年12月,浙江理工大学法政学院特聘副教授郭兵一纸诉状,将中国知网告上法院,认为其滥用市场支配地位。2022年5月13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依法对知网涉嫌实施垄断行为立案调查。郭兵于7月20日向法院提起撤诉,7月27日,法院准许其撤诉申请。

4月26日获悉,山东女作家唐效英状告知网维权,法院一审判决要求知网赔偿22800元。据一审判决书显示,《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电子杂志社有限公司未经原告许可在其运营的网站中使用了涉案作品,侵害了原告唐效英对涉案作品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退休教授周秀鸾选择了维权,法院判决知网单篇文章赔偿周秀鸾2100元到2400元不等。知网后就赔偿金额过高等问题提出了上诉。今年4月,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二审时驳回了知网的上诉,并作出了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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