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专项整治!事关涉农领域违规收费

近日
荆州市农业农村局发布了
关于开展涉农领域违规收费问题
专项整治的通知
一、明确工作任务
本次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整治以中介机构名义向农业农村部门直接代理申报涉农资金项目并收费、上下级农业农村部门申报材料通过中介机构运转并收费、将行业资金用于支付中介费用等违规行为,以及截留、套取、挤占、挪用财政专项资金、惠农补贴款等行为。严肃查处部门和中介组织以会费、捐赠等名义向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农业经营主体摊派费用,在农业生产经营活动中违规设立行政事业性收费、向村级组织转嫁应由部门承担的工作及费用等问题。
二、全面抓好落实
为落实落细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通知》整治工作步骤,结合我市工作实际,请各地各单位(科室)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自查自纠阶段(2022年8月15日前)
1.开展自查自纠。市、县、乡三级农业农村(农经)部门全面梳理农业领域涉企收费政策,对涉及“项目申报、示范评定、补贴政策”等业务工作的科(股)室,就涉企违规收费问题、农业领域收费主体,组织全面开展自查自纠。
2.畅通信访渠道。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多渠道有重点,在各种平台公布举报电话(市级举报电话:0716-8403298)。市农业农村局乡村产业发展科、市农业农村发展中心分别负责利用工作平台向各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农业经营主体,政策与改革科负责利用“清廉村居”工作渠道向各村(居),对专项工作进行政策宣传,并及时收集报送信访举报问题线索,各县(市、区)、功能区参照配合执行。
3.做好整改落实。各地要及时收集问题线索和意见建议、建立工作台账,对摸排调查突出的问题进行整改,及时纠正、规范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行为。8月15日上午下班前,各地按要求完成自查自纠阶段所有工作,并提交自查自纠情况报告(包括情况分析、处理情况及意见建议)和有关工作台帐。信访线索收集工作持续9月底。
(二)实地检查阶段(2022年8月30日前)
由市农业农村局相关科室、局属单位组建联合检查组,对重点地区、重点领域开展实地检查,形成检查情况报告。
三)总结评估阶段(2022年9月20日前)
市农业农村局汇总各地自查自纠报告和实地检查情况,形成专项整治行动报告,提交市整治行动工作专班。
(四)建章立制阶段(2022年11月30日前)
各地要坚持源头治理、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把建章立制贯穿整治行动始终,探索建立惩戒黑名单制度,尽快形成一套工作机制、一批制度成果,为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提供保障。11月20日前,各地按提交建章立制情况。
三、整治工作要求
各地要提高站位,发扬“店小二”精神,持续激发市场主体发展信心和动力,不断增强市场主体获得感和幸福感。各级各涉农行业要按照本通知要求摸清底数、掌握实情、纠正规范、建章立制,并加大宣传培训和典型案例曝光力度,推动行业依法自律和规范收费,切实减轻市场主体不合理负担。至9月底前,请各地认真梳理提供本领域、本地区自专项整治行动以来的工作情况(包括问题台帐、典型案例、政策宣传解读、经验做法、意见建议及相关重点工作等内容),每周五上午下班前,报送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重大问题和线索要按程序移交有关部门,对上级交办、督办事项办理情况要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及时报送。
联系人:
市农业农村局计财科 曾雪雪;电话:0716-8456670
市农业农村局政改科 侯  政;电话:0716-8403298
荆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