梯次发展优势互补 湖北培育多级城市消费中心

近日,省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部门联席会议印发《关于培育建设湖北多级城市消费中心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用3年时间,支持“一主两翼全域”三个层级的城市消费中心梯次发展、优势互补。到2025年,武汉社零额突破1万亿元,襄阳社零额接近2500亿元,宜昌、荆门社零额突破2000亿元,社零额千亿级城市达到9个。

意见从构建多级城市消费中心、集聚消费新资源、建设消费新载体、拓展消费新场景、培育消费新业态、优化消费新环境等六方面,提出21项重点任务,统筹推进全省多级城市消费中心梯次发展,促进城乡市场共同繁荣。

根据意见,我省支持武汉培育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全面推进商业数字化转型,支持武汉申报数字人民币试点;支持襄阳建设汉江流域消费中心城市,宜昌建设长江中上游区域消费中心城市;支持其他市州围绕潜江龙虾、黄冈蕲艾、恩施硒茶等地方优势产业和特色资源创建特色消费中心城市。

意见提出,我省支持武汉、襄阳、宜昌、十堰、鄂州等建设国家物流枢纽承载城市,完善其他市州商贸流通基础设施网络,健全高效商贸流通体系;加强长江中游城市群和武汉城市圈各城市在发展智慧零售、引进知名企业、打造特色消费平台等方面合作共建,促进中部消费资源自由流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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