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第5号)
西藏拉萨旅行团输入性疫情发生以来,十堰市上下众志成城、共克时艰,取得了疫情防控的阶段性成果。成果来之不易,需要倍加珍惜。为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当前形势,经专家组综合研判,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
一、8月19日零时解除张湾区车城路街道、红卫街道、汉江路街道、花果街道、工业新区,茅箭区二堰街道和五堰街道,郧阳区城关镇和茶店镇临时性管控措施。各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以小区、村组、楼栋为单位,规范落实重点风险点位的管控并适时调整。
二、强化防疫责任。全体市民要增强防护意识,落实属地、部门、单位、个人四方责任,坚持外防输入、内防扩散,共同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
三、落实来堰返堰人员健康管理措施。市民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来堰返堰人员须主动向社区报备,对不报、瞒报、不遵守相关防疫规定,造成疫情传播风险、危害公共安全的,依法依规追究当事人责任。同时,各地要加强对来自中高风险区的车辆、货物管理。
四、严格核酸结果查验。严格执行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优化设置核酸检测点,方便市民检测。市民出入小区,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进入商超、酒店、影院等公共区域和“十小场所”,需持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主动扫码亮码、测温、戴口罩。相关单位须严格落实查验。
五、全面开展无疫情创建活动。倡导社会各界参与无疫情单位、无疫情学校、无疫情商场、无疫情社区(村)、小区、楼栋等创建活动,共同缔造美好环境和幸福生活。
十堰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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