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中院荣获“2021年度全省打击侵权假冒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近日,湖北省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在2021年全省打击侵权假冒工作中成绩突出的一批先进集体个人予以通报表扬。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荣获“2021年度全省打击侵权假冒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2021年,市中院充分发挥司法审判职能作用,依法公正高效审理各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案件,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不断加强协作配合,常态化开展法治宣传,营造产权受保护、侵权有代价、犯罪必惩罚的法治环境,为服务创业创新发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坚实的司法保障。全市法院共受理知识产权类民事案件423件,审结392件;受理知识产权行政案件4件,全部审结;受理侵犯知识产权和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刑事案件19件,审结16件,18名被告人被判处刑罚。

市中院始终保持打击侵权假冒犯罪的高压态势,对侵权假冒刑事案件,100%判处罚金,剥夺犯罪分子的非法获利和再犯能力,2021年,共处罚金6397.39万元,退赔违法所得531余万元。同时,牢牢把握“保护知识产权与保障疫情民生相协调”的原则,注重发挥调解作用,运用“三段调解法”将调解工作贯穿始终,2021年,以调解、撤诉方式结案194件,调撤率约50%。对于销售领域的侵权,坚持以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力求促成权利人与侵权销售者达成和解,实现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规范零售终端市场健康发展、保障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产三者协调统一的良好效果。

市中院还加强与市场监管等行业主管部门的协作,通过召开联席会议、信息共享、征求意见等方式,共商共建工作机制。常态化开展法治宣传,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典型案例、为企业定制知识产权保护手册、上门送法等方式,提升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和能力,推动形成同频共振抵制假冒伪劣、保护知识产权的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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