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系统反腐5人落马!

银行和金融监管系统反腐工作持续深入,又有多名银行干部和保监会干部被查!

8月20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交通银行纪检监察组、云南省纪委监委消息:交通银行云南省分行原党委委员、副行长周东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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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日,“廉洁上海”公布消息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两名公职人员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分别为浦发银行总行资产管理部副总经理杨再斌和浦发银行总行私人银行部产品经营处产品经理李沛,涉嫌严重违纪违法和严重职务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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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行云南分行副行长落马
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8月20日消息,交通银行云南省分行原党委委员、副行长周东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周东的个人公开信息较少,基金君发现,其在2017年4月时即以交通银行云南省分行副行长的身份参加云南省银行系统相关会议并致辞。
近期,国有大行中屡有干部落马,交通银行也不例外。8月4日,四川纪委监委网站消息显示,交通银行原成都分行双流支行行长史贤云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交通银行纪检监察组正对其进行纪律审查,经四川省监委指定管辖,德阳市监委正对其进行监察调查。史贤云于2010年7月已退休,但仍未逃过被查的命运。
7月11日,“廉洁四川”微信公众号7月11日通报,交通银行四川省分行行政部原副总经理余彬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交通银行纪检监察组正对其进行纪律审查,经四川省监委指定管辖,德阳市监委正对其进行监察调查。
4月21日,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交通银行纪检监察组、四川省纪委监委消息,交通银行四川省分行原党委委员、副行长刘志刚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交通银行纪检监察组正对其进行纪律审查,经四川省监委指定管辖,德阳市监委正对其进行监察调查。
3月12日,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交通银行纪检监察组、辽宁省纪委监委消息,对交通银行辽宁省分行原党委委员、副行长于化源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对其给予“双开”,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今年2月,中央第二巡视组向交通银行党委反馈巡视情况,会上指出了巡视中发现的一些问题,包括发挥国有大行作用不够,支持制造强国建设不够有力,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存在薄弱环节,服务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还有短板,推动内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有差距。
此外还有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不到位,严的氛围没有形成,对下级单位“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管理不严,重点领域存在廉洁风险,执行干部选任程序不够严格等。同时,巡视组表示还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转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中央组织部等有关方面处理。
浦发银行又有两人被查
国有大行之外,股份行的反腐工作也不容忽视,浦发银行又有两名公职人员被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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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洁上海”微信公众号信息显示,据上海市纪委监委驻浦发银行纪检监察组和上海市宝山区纪委监委消息: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资产管理部副总经理杨再斌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上海市纪委监委驻浦发银行纪检监察组纪律审查和上海市宝山区监察委员会监察调查。
公开信息显示,杨再斌在浦发银行任职多年,曾就资产管理业务多次接受采访及发表公开言论。
另外,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私人银行部产品经营处产品经理李沛涉嫌严重职务违法,目前正接受上海市宝山区监察委员会监察调查。
值得关注的是,2021年以来,浦发银行已有多名干部“落马”。
2021年2月,浦发银行原行长穆矢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通报显示,穆矢存在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涉嫌受贿、隐瞒境外存款犯罪等多项问题。2021年3月底,穆矢涉嫌受贿罪、隐瞒境外存款罪被上海市检察院二分院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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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8月,上海市纪委监委通报称,浦发银行总行私人银行部产品管理处原副处长鲁某勇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上海市纪委监委驻浦发银行纪检监察组纪律审查和上海市宝山区监察委员会监察调查。
2021年10月,据上海市纪委监委消息,浦发银行私人银行部产品管理处产品经理张某东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今年5月公布的裁判文书显示,张某东利用负责金融产品的引入、发行、运营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贿赂共计205.37万元,一审获刑三年。
同在2021年10月,据上海市纪委监委驻浦发银行纪检监察组、上海市黄浦区纪委监委消息: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金融机构部原总经理向洁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接受上海市纪委监委驻浦发银行纪检监察组纪律审查和上海市黄浦区监察委员会监察调查。近期公布的裁判文书显示,向洁被判有期徒刑四年三个月,并处罚金30万元。
银保监会系统一天两人落马
8月19日,银保监会发布消息,辽宁银保监局银行机构检查处原处长、一级调研员初莲萍被开除党籍和公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辽阳监管分局农村银行机构监管科科长刘培铁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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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银保监局银行机构检查处原处长、一级调研员初莲萍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银保监会纪检监察组、辽宁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辽宁银保监局纪委、本溪市明山区监委对辽宁银保监局银行机构检查处原处长、一级调研员初莲萍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初莲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违规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消费卡;违反组织纪律,利用职权在银行机构人员工作调动中为他人谋取利益;违反工作纪律,报告工作时对应当报告的事项不报告、不如实报告;利用职务便利和职权影响,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初莲萍身为党员领导干部,背弃理想信念,丧失党性原则,长期收受他人财物,甘于“被围猎”,且在党的十八大甚至十九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初莲萍的行为已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辽宁银保监局党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初莲萍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经本溪市明山区监委研究决定,将初莲萍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初莲萍简历
初莲萍,女,汉族,1963年6月生,山东掖县人,在职本科学历,1985年8月参加工作,1996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5年8月至2000年10月,先后在人民银行辽宁省分行金融管理处、银行机构管理处、人民银行沈阳分行银行一处工作;
2000年10月至2001年8月,任人民银行营口市中心支行党委委员、副行长;
2001年8月至2003年10月,任人民银行沈阳分行银行管理处副处长;
2003年10月至2006年7月,任辽宁银监局股份制商业银行监管处副处长;
2006年7月至2012年1月,任辽宁银监局非现场监管二处处长;
2012年1月至2019年4月,任辽宁银监局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监管一处处长;
2019年4月至2019年9月,任辽宁银保监局银行机构检查处处长;
2019年9月至2021年10月,任辽宁银保监局银行机构检查处处长、一级调研员;
2021年10月,被免去辽宁银保监局银行机构检查处处长职务、一级调研员职级,并中止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等党员权利。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银保监会纪检监察组、辽宁省纪委监委)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辽阳监管分局农村银行机构监管科科长刘培铁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银保监会纪检监察组、辽宁省纪委监委消息: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辽阳监管分局农村银行机构监管科科长刘培铁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辽宁监管局纪委纪律审查;经辽宁省监委指定管辖,沈阳市沈北新区监委对其监察调查。
 
刘培铁简历
刘培铁,男,汉族,1971年11月生,辽宁开原人,在职本科学历,1992年8月参加工作,2002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92年8月至1994年9月,在中国人民银行辽阳市分行发行科工作;
1994年9月至1996年7月,在辽宁金融职工大学学习;
1996年7月至2003年12月,先后在中国人民银行辽阳市分行和中国人民银行辽阳市中心支行稽核科、合作金融科工作;
2003年12月至2006年3月,先后在辽阳银监分局监管三科、监管二科工作;
2006年3月至2006年8月,任辽阳银监分局监管二科副科长;
2006年8月至2012年3月,任辽阳银监分局人事科副科长;
2012年3月至2013年6月,任辽阳银监分局监察科副科长;
2013年6月至2016年9月,任辽阳银监分局监察科科长;
2016年9月至2019年5月,任辽阳银监分局监管三科科长;
2019年5月至2019年8月,任辽阳银保监分局农村银行机构监管科科长;
2019年8月至2022年7月,任辽阳银保监分局农村银行机构监管科科长、一级主任科员。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银保监会纪检监察组、辽宁省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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