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涉及中小学生,805起.....

8月26日

湖北省公安厅召开
开学“安全第一课”新闻通气会
通气会上
发布了针对学生及未成年人实施的
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相关案例
今年以来
全省未成年人被骗案件共发案805起
针对中小学生的诈骗手法,主要有赠送游戏装备、冒充明星等,占20%以上;针对大学生的诈骗手法主要有兼职刷单,占14%,虚假购物占12%。此外,还有部分大学生受利益蛊惑,出卖自己的银行卡、手机卡,提供网络技术,帮助转移赃款,不知不觉沦为诈骗帮凶。
电信网络诈骗案例

案例一:

今年5月,10岁小学生小涛在家上网课,期间偷用父亲手机玩网络游戏,有名陌生人称加QQ好友后可免费送游戏装备。小涛加好友后,扫描对方发来的二维码,并输入了一串数字。殊不知其实输入的是转账金额,其父亲支付宝内的17000余元被转入骗子的账户。

提示:学生防诈骗,家长的作用至关重要。家长要在平时向孩子普及电信网络诈骗的手段和防范知识,学生遇到这方面的问题,应及时向家长、老师报告、求助。

案例二:
中小学生在刷视频时刷到进入偶像粉丝群的帖子后进入所谓的“偶像群”,群内“工作人员”以几块钱的低价购买偶像签名周边产品为诱饵,诱导学生扫码消费,后客服以未成年人消费导致平台罚款、账户冻结等为由,威胁学生用父母的手机扫码支付相关“解冻”费用,被骗数万元。
提示:家长要教育孩子理性追星,避免出现因盲目追星而上当受骗,在孩子使用完手机后,家长要仔细检查手机绑定的相关账号是否有异常情况,若发现被骗应尽快报警。
案例三:
十堰大学生小赵暑假想赚点零花钱,在网上看到了刷单广告后联系客服,履行完相关手续,小赵点开对方发来的第一个链接,120元一单,几分钟后对方转来了本金和佣金共125元,尝到甜头后,小赵便开始加大了刷单金额,前后刷了十多单,共计16000余元,此时小赵再联系客服返还本金佣金时,才发现被拉黑了。
提示:刷单本身就是违法行为,不法分子刚开始施以小利骗取受害人信任,随着刷单金额越来越大,就以各种名义让受害人的本金和佣金都无法提现。在校学生不要轻信“动动手指,躺着就能赚钱”的骗局,远离网络刷单兼职,不点击不明链接,不扫描不明二维码,发现被骗后注意保留证据并及时报警。
案例四:
五峰县公安局办案民警根据“核查线索”发现,某高校大二学生彭某名下的银行卡在特定时间内有大额流水进出,存在“跑分”洗钱的犯罪嫌疑,彭某被传唤到案后交代,其同班同学以“3%”的盈利抽成邀请他参与“跑分洗钱”,最终,民警将上线下线30余人排查出来并全部抓捕归案,其中多数为在校大学生。
提示:一些大学生法律意识淡薄,对“帮信罪”缺少警惕和防范意识,对自身帮助行为的社会危害性、违法犯罪性认识不足。“帮信”就是违法犯罪,切不可为了蝇头小利,向电诈团伙出租、出借、出售银行卡、电话卡、支付账号,以及为电诈团伙提供技术支撑、宣传推广服务。
湖北警方欢迎广大师生、家长通过拨打110或“公安厅(局)长信箱”(湖北公安政务服务平台)举报针对学生的各类违法犯罪线索。对群众举报的每一条线索,公安机关都将认真核查,一经查实将依法予以严厉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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