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上荆州报道:众所周知,买卖机动车驾驶证分数是违法行为,但还是有人心存侥幸,最近,荆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针对部分办理业务窗口存在的买分卖分现象,采取前端干预、严厉打击、严肃处理的方式,查处多起“买分卖分”违法行为。
今年8月9日上午9点多,一名姓徐的男子拿着非本人的机动车驾驶证来到交管部门非现场违法处理窗口,处理一起闯红灯的交通违法行为,窗口民警在例行核对车辆信息时,徐某却对很多具体情况回答不上来,并频繁看手机,他的异常表现引起了民警的怀疑。
荆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法制大队民警 刘鑫:工作人员发现后对其聊天记录进行查看,发现其与黄某有买卖分的聊天记录,当即将其带至调查室进行询问,经调查徐某与黄某承认对违法车辆有代扣分的行为,并从中牟取一定经济利益的情况,我们对徐某、黄某分别进行了行政处罚。
类似买分卖分违法行为,近期共查获了三起,另外两起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当中。买卖记分、代替处罚严重影响了正常的交通管理秩序,一直是荆州市公安局交管局严防严控严打的重点。
荆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法制大队民警 刘鑫:按照省交管局统一部署,荆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夏季突出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百日行动”,多措并举,深入开展《公安交管窗口非法中介扰民专项整治工作》,并取得实效。强力打击非法中介,交管局推行“黑名单”制度,同时开展联合整治,通过依法从严打击,切实擦亮服务窗口。
同时,荆州市公安局交管局深入落实便民利民措施,在免费导办、警务公开、优化流程、制度落实等方面再下苦工,严格队伍管理,通过加强业务培训、强化业务监督、增强现场管理,进一步提高执法服务形象。
荆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法制大队民警 刘鑫:通过严厉打击,目前各窗口、门前“黄牛”现象明显好转,荆州市交管局将继续加大查处力度,依法办案、严格执法,同时提升服务质量,净化我市交管业务办理环境。
为从源头减少买分卖分行为,今年4月1日起实施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对买分卖分以及组织他人实施买分卖分牟取经济利益的行为规定了相应的责任。在最近三个记分周期内,机动车驾驶人因买分卖分受到过处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受理其接受交通安全教育扣减交通违法行为记分的申请。
荆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法制大队民警 刘鑫: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规定,机动车驾驶人请他人代为接受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和记分并支付经济利益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对其处所支付经济利益三倍以下罚款,但最高不超过五万元;同时,依法对原交通违法行为作出处罚。
代替实际机动车驾驶人接受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和记分牟取经济利益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违法所得三倍以下罚款,但最高不超过五万元,一次记12分;同时,依法撤销原行政处罚决定。
荆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法制大队民警 刘鑫:组织他人实施买分卖分牟取经济利益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对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罚款,但最高不超过十万元;有扰乱单位秩序等行为,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
(记者:孙煜瑶 郭佩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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