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发华,回国投案

近期,在中央追逃办统筹协调和广东省追逃办有力指导下,经韶关市、仁化县两级纪检监察机关不懈努力、扎实工作,外逃7年的职务犯罪嫌疑人赵发华主动回国投案。

赵发华,男,1947年5月出生,肇庆市华英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原经理,涉嫌行贿罪,2015年3月逃往国外。监察体制改革后,该案移交韶关市仁化县监察委员会办理。纪检监察机关充分运用国际规则和国内法律,依法依规开展追逃追赃工作,形成有力法律震慑,赵发华最终主动回国投案。

广东省追逃办负责人表示,赵发华外逃七年后主动回国投案,再次彰显了党中央有逃必追、一追到底的鲜明立场和坚定决心。广东省纪检监察机关将坚持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始终保持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高压态势,不管腐败分子逃到哪里、逃匿多久,都将缉拿归案、绳之以法。奉劝外逃人员认清形势,放弃侥幸心理,尽快主动投案,争取宽大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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