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 免 名 单
(2022年8月30日荆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任 命:
范 苇为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杜坚松为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第二庭副庭长;
殷 芳为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第二庭副庭长;
陈 静为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孙开炎为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王劲松为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张继明为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杨叶玲为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李军华为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刘国平为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全 华为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范昌文为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盛 千为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
周 湛为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
葛筱立为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
王 阳为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
曹 磊为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
周 琳为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庭副庭长;
杨 权为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一庭副庭长。
免 去:
杨 文的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陈 林的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李军华的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李爱民的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陈 静的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杨 权的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殷 芳的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陈时中的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职务;
杜坚松的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职务;
周 琳的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职务;
王劲松的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庭副庭长职务;
赵 明的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赵 东的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