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江陵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发布2022年度创业培训补贴政策
对未就业、灵活就业状态人员,以及毕业学年(毕业前一年7月1日起的12个月)大学生和创业初期(领取营业执照3年内)创业者提供创业培训补贴。
一起来看看吧
↓↓↓
享受对象
处于未就业、灵活就业状态的本条所列人员:
1
城镇登记失业人员;
2
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包括失地农民);
3
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
4
贫困家庭(包括低保家庭)子女;
5
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
6
毕业年度(毕业当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下同)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以下统称“高校毕业生”);
7
余刑两年内的服刑人员;
8
戒毒康复人员;
9
省委、省政府批准的其他人员。
以及毕业学年(毕业前一年7月1日起的12个月)大学生和创业初期(领取营业执照3年内)创业者。
申请条件
符合规定条件人员在认定的职业教育培训机构参加创业培训。
培训后取得培训合格证书。
培训时间不少于42个课时。
补贴标准
培训后六个月内办理营业执照的,1200元/人;未办理营业执照的,800元/人。
申请材料
由培训机构向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供:
1
《湖北省就业创业培训补贴申请表》、职业资格证书、培训对象身份证和类别证明(其中,农村劳动者以身份证住址、户口簿、土地承包证或村级证明认定)复印件,并附培训台账;
2
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或税务发票(项目制培训、培训机构垫付、信用支付和免费开展培训的无需提供),培训机构垫付的还应提供代为申请协议;
3
创业培训,对学员培训后办理营业执照的,还须提供执照副本复印件;
4
除收费培训外,还应提供授课视频资料(保存备查时间不低于5年)。
请输入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