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1日,湖北省政府发布《关于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稳住经济增长的若干措施》,包含引导金融支持实体经济、支持服务业恢复发展、促进汽车家电等大宗消费、缓缴和整治收费等四个方面共18条,其中包括发放5000万元专项消费券、适时增加“加油券”、鼓励发放个人家电消费券等。
引导金融支持实体经济方面,主要包括实施“首贷户”贷款贴息,支持交通运输、住宿餐饮、物流仓储等困难行业恢复发展贴息奖补,加大科技创新等方面再贷款贴息补助,扩大中小企业担保规模,加大企业融资增信支持。
支持服务业恢复发展方面,主要包括支持首店首发经济发展,支持会展业恢复发展,支持旅行社开拓省外客源市场,支持公路货物运输业发展,支持批零住餐行业发展,支持品牌连锁便利店发展。
促进汽车家电等大宗消费方面,主要包括通过发放购车补贴、汽车消费券、加油券等措施促进汽车消费,支持汽车更新消费,促进二手车市场健康发展,优化汽车使用环境,加大家电促消费。
缓缴和整治收费方面,主要缓缴职工医保单位缴费、缓缴行政事业性收费和保证金,开展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等。
《若干措施》提出,实施“首贷户”贷款贴息,2022年新增“首贷户”15万户。对困难行业使用纾困基金贷款的给予贴息,对科技创新再贷款、碳减排支持工具等货币政策工具所带动的中小微企业及个人贷款给予贴息。
支持首店首发经济,2022年8月至12月,鼓励各地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在鄂新开设国内外知名品牌亚洲首店、中国(内地)首店、省内首店、旗舰店、新业态店,按其实际发生费用给予一次性奖励。发放批发零售一体、住宿餐饮一体专项消费券5000万元。
支持各地通过发放购车补贴、汽车消费券、购车赠送加油保险优惠券等措施促进汽车消费。加快2022年汽车以旧换新专项行动的补贴兑现进度。严格落实全面取消二手车限迁政策。2022年底前,根据油价变动情况,适时在“惠购湖北”消费券发放活动中,增加“加油券”类别。鼓励发放个人家电消费券,或对个人消费者购买家电产品进行补贴。
开展违规收费清理整治,严格落实中小微企业阶段性缓缴职工医保单位缴费政策,缓缴行政事业性收费和保证金。大力清理整治降费减负政策落实不到位、借疫情防控名义违规收费、不按要求执行惠企政策、收取明令取消的费用等行为,整治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问题。
请输入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