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首:787位业主拿到“迟来的房产证”

湖北日报讯 (记者王丙全、通讯员黄毅)“房屋买了20多年,今天终于拿到产权证!”9月9日下午,石首市市民之家不动产登记窗口,张涛捧着不动产权证书喜不自禁。

张涛是石首城区人,原本在当地一家油厂上班。2001年该油厂破产清算,将厂区房屋出售给职工,张涛买下一处商业房产。由于无法提供购房发票,该房屋产权证书迟迟办不下来。

今年8月,张涛听说石首市推行“票税分离”改革,不需要购房发票也能办证,赶紧提交登记申请。石首市不动产交易中心对其房屋交易信息仔细核查并发布公告。确认无误后,窗口工作人员为其办理契税补缴手续,并现场出具不动产权证书。

“过去不动产登记实行以票控税、先税后证,开发商缴纳增值税、开具购房发票,业主才能缴纳契税、办理登记。”石首市税务局局长王怀枝介绍,由于各种原因,一些业主购房后拿不到购房发票,导致办证卡壳,房屋不能进行交易。

“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开展以来,石首市税务部门依据有关政策,提请市政府推行“票税分离”,不再将购房发票作为核缴契税的唯一依据,符合条件的业主凭借备案的购房合同或法院判决等材料即可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经初步摸底,此项改革涉及房屋1000多套、增值税2000多万元,涉及多个部门。

“产权证一旦办下来,这些房屋的增值税很可能收不上来,风险谁来担?”王怀枝说,一开始大家有顾虑。

几次专题会下来,大家意见一致:解决好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事关“三个环境”,风险要防范,改革也必须推进。

今年8月,石首市政府印发试点方案,明确对首次登记增量商品房中开发商售房后破产的、开发商失踪失联或已注销的、被法院判决和仲裁处置的房屋等三类情形,推行“票税分离”登记服务,并明确办结时限。

据统计,一个多月来,石首市已有787位符合条件的业主拿到不动产权证书。在住建、资规、政务数据、法院等部门通力配合下,房屋相关信息实现一网查询,一天内即可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