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安县新增1例无症状感染者的通告
10月6日,公安县新增1例无症状感染者,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隔离诊治。现将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感染者:李某,男,38岁,户籍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海原县李旺镇,货车司机,在我县集中隔离场所核酸检测中发现,结合临床表现判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活动轨迹:10月5日,5:20李某驾驶货车到达公安南站;5:24在公安南高速卡口采集核酸,随即将货物无接触式送至公安县吉鑫纺织公司后,在车上休息;16:30被闭环转运至集中隔离点。
请与该无症状感染者有时空交集的人员,立即主动向居住地社区(村)或工作单位报告,积极配合落实流调排查、核酸检测、隔离管控等相关疫情防控措施。
公安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
工作指挥部
2022年10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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