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解除江陵县郝穴镇静态管理的通告 2022-10-08 19:57 江陵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0 关于解除 江陵县郝穴镇静态管理的通告 (2022年第11号) 自10月2日5时起,江陵县郝穴镇实施静态管理。管控期间,全县每天开展一轮扩面核酸筛查,累计完成1130124人次的核酸检测,自10月3日以来,连续5轮扩面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根据当前全县疫情形势,经专家组研判,江陵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解除划定区域的静态管理。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一、自10月8日20时起,解除划定区域的静态管理。将荆河路、荆江路、市场路合围区域及公路小区、大兴小区、三江村设为防范区,并将其中的公路小区2栋、美园小区3栋和利民小区1栋、4栋、6栋,以及三江村5组、7组设为管控区,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管理,管控区内“人不出区,错峰取物”,防范区内“个人防护,避免聚集”。二、解除县城区临时交通管控,有序恢复人流、车流、物流。全县人民群众继续坚持少出门、不串门、不扎堆、不聚集。城区居民非必要不离开城区,全县人民群众非必要不出县、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和报告确诊病例地区;确需出县的,须持“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核酸已采样证明”。全县各类离江通道管控措施不变,出县公共交通暂不恢复。三、调整公共场所管控措施。全县公共娱乐休闲场所(KTV、酒吧、剧本杀、密室逃脱、棋牌室、麻将馆、健身房、网吧等)暂不开放。其他经营场所,在做好各项防控措施的前提下,有序恢复线下营业,并对所有进入经营场所(含公交车)的人员逐人落实测温、戴口罩和“一扫三查”(扫场所码、查验健康码、行程卡和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药店继续暂停销售“四类药品”(退烧、止咳、抗病毒、抗生素)。四、各类学校从10月9日起全面恢复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福利院、养老机构、精神卫生机构、监所等特殊场所继续实行封闭管理。五、重点行业、重点机构、重点场所从业人员,严格按照规定频次做好核酸检测。县城区居民全面落实核酸“两天一检”,其他区域落实“五天一检”。六、全县人民群众要主动配合相关防疫工作,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勤通风、保持1米社交距离;坚持做好自我健康监测,任何人出现发热、咳嗽、发冷等感冒症状,严禁外出并第一时间向社区(村)电话报告,由社区(村)组织到发热门诊就诊。七、按照“非必要不举办”原则,从严控制各类聚集性活动。严格落实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八、工业园区继续实行封闭式管理,非必要不出园区。九、所有来江返江人员必须提前向社区(村)或企事业单位报备,分级分类落实相应健康管理措施。对瞒报、虚报、谎报行程信息或不主动报备、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造成疫情传播风险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仍然严峻复杂,请全县人民群众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规定,并相互加强监督,万众一心、众志成城,共同守护好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共同缔造无疫江陵。江陵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2022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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