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这22项政务服务将跨省通办

10月10日,记者从湖北省人社厅获悉,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扩大政务服务“跨省通办”范围进一步提升服务效能的意见》,新增单位社会保险费申报、临时居民身份证办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登记和待遇申请、5种门诊慢特病费用结算、异地电子缴税、开具税收完税证明等22项政务服务“跨省通办”事项。详情如下:

全国政务服务“跨省通办”新增任务清单

(共22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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