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江评论: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共同缔造美好生活

(评论员 邹晓蓉)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是践行群众路线的生动体现。开展好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必须始终坚持人民主体地位,以“五共”理念为遵循,充分尊重人民意愿,积极发动群众参与,紧紧依靠人民力量,在形成强大合力的基础上切实创造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

站稳人民立场,充分尊重民意。在乡村,要不断规范政务公开,加强对村级“四议两公开”程序执行监管力度,切实以政务运行的高透明度换取人民群众共同缔造的高参与度。要以“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为契机,广泛开展大走访、大调研活动,广开言路、广纳谏言,邀请群众共谋发展、共商未来。要充分尊重民意,积极围绕群众所思、所想、所盼谋划未来、擘画蓝图,以共同奋进目标激发出共同缔造强大的内生动能,推动“你和我”向“我们”进行转变。

广泛宣传发动,凝聚最大共识。要通过支部引领、党员带动、村规民约规范、设立奖励机制等多种方式,充分动员群众参与共同缔造。推动“干部干,群众看”向“干部群众一起干”转变,切实凝聚起共同缔造的最大共识。如弥市镇弥陀寺社区通过开展积分兑换活动,激励居民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有力补齐了村民民主意识不强,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积极性不高,居委会与村民缺乏有效上下联动等短板。

紧紧依靠人民,汇聚磅礴力量。建设为大家,也要靠大家。要调动社会多方资源共同出力,多渠道挖掘乡贤资源,用政策、用感情、用社交、用服务,推动乡贤反哺家乡、建设家乡、投资家乡,切实汇聚起共同缔造的磅礴力量。如弥市镇大桥村以春节、国庆等节假日为契机,加强与回乡访亲的乡贤沟通联系,近两年动员乡贤为村级基础设施建设、人居环境整治捐款近200万元,有效解决了“缺钱做事”的难题。

激发群众参与、凝聚群众共识、塑造群众精神是共同缔造的关键。共同缔造活动中,只有充分激发群众共建共治共享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为群众解决好急难愁盼的问题,才能形成美好环境人人参与、基层治理人人尽力、幸福生活人人共享的崭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