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上荆州报道:为进一步推进“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走深走实,10月18日,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台《关于“胜诉即退费”工作暂行规定》,从建章立制、规范流程、加强保障等方面回应人民群众需求,通过办好办实“民生小事”,真正让群众看到变化、得到实惠、感到满意。
公安农商行作为一家地方商业银行,贷款业务多面向普通大众,在经营活动中产生的诉讼量比较大,诉讼成本自然也不低。
公安农商行行长 龚德爽:作为金融机构诉讼,要先我们垫付,到最终执行回款之后,而且金融机构要主动提出申请,法院才会将金融机构垫付的诉讼费返还,退还给我们。
今年5月,公安县人民法院“胜诉退费”改革全面启动以来,龚德爽和他的同事们明显感觉花在诉讼工作上的精力减轻了不少。
公安农商行行长 龚德爽:以前的退费是必须要审理结束之后然后由我们提交申请,法院经过审批之后才会返还我们的诉讼费,现在只要我们案件胜诉之后,他们通过自己内部流程审批之后,就会自动退还我们的诉讼费用,光今年的话就已经退还了25笔,63.6万元。整个流程优化后,时间大大缩短了,我们有了更多的精力做其他的经营活动。
此前,当事人办理诉讼费退费,需到法院提交退费申请书、银行账户信息等书面材料,再经层层审批,费时费力。今年4月份以来,松滋、公安、荆州区法院相继推行“胜诉即退费”改革,变“当事人申请退”为“法院主动退”,实现当事人退费“零跑腿”。
公安县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 易青:“胜诉即退费”改革是我院践行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的主要载体,也是服务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关键一招。改革实施以来,审批流程应简尽简,退费到账时间缩短至一天,目的就是最大程度地减轻人民群众、市场主体、诉讼当事人的诉累,为公平正义提速。
日前,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下发《关于积极探索“胜诉即退费”改革的通知》,要求在全荆州市法院系统全面推开“胜诉即退费”改革工作,切实提高案件结算和退费工作效率,解决胜诉当事人退费难、退费慢等问题,减轻市场主体和群众诉累。
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行政处副处长 雷蕾:截至9月底,已主动为当事人退还诉讼费806笔,共计426.6万元。目前,全荆州市法院“胜诉退费”工作已经逐渐进入新常态。像荆州区法院,他们加强科技赋能,不断升级优化退费流程,打通案件管理系统与诉讼费退费管理系统,极大地简化了审批流程,实现了从立案、审判直至结案退费全流程无纸化办理,有效提升了退费效率。下一步,我们将在全市法院系统推广这个经验,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切实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
此外,全荆州市法院还坚持退还与清收并举,对于应收的诉讼费,采取诉讼费催缴通知、立案执行等方式加大对败诉方的诉讼费清收和执行力度,确保诉讼费“应退尽退、应缴尽缴”。
(记者:董浩 廖程帆 编辑:王晗 一审:唐杰 二审:张先凯 三审:江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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