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空气质量持续较差的市州将被预警或约谈

保卫蓝天,百日攻坚!11月3日,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召开会议称,从11月起,湖北开展蓝天保卫战百日攻坚行动,扎实做好污染治理和管控,提高人民群众蓝天获得感、幸福感;对于空气质量持续较差市州,将进行预警或约谈。

根据蓝天保卫战百日攻坚行动方案,从今年11月到明年2月,湖北将进一步强化固定源、面源、移动源污染管控,降低细颗粒物浓度,提高优良天数比例,减少重污染天气,推动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加快结构优化调整方面,各地新、改、扩建“两高”项目要严格落实产业政策要求,特别是新增涉气高排放项目要结合敏感区及通风廊道进行优化布局。同时,全省鼓励推进多式联运项目建设,推广新能源应用。

加强固定源污染管控方面,各地要在11月底前建立年排放量占本级工业源排放量85%以上的重点污染源监管清单,对不能达标排放的企业要依法处罚、停产、挂牌督办等,确保工业源大气污染物排放稳定达标。根据辖区内产业结构、污染排放结构、空气质量变化等,各地要科学组织错峰生产,特别是水泥行业要落实年度错峰生产计划。

加快推进污染治理方面,各地要推动大气污染物减排项目,加快已发现的挥发性有机物问题整改。对于钢结构产业集群(武汉、黄冈、襄阳)、家具制造产业集群(襄阳、孝感、黄冈)、陶瓷产业集群(宜昌、黄冈、咸宁),各地要在年底前摸清底数,明确集群内各企业的整治类型和完成时限,督促尽快落实。

加快面源污染管控方面,各地要完善工地扬尘监管机制,年底前对县级以上城市中心城区建筑工地开展检查,强化交通和裸地扬尘污染管控。对于秸秆露天焚烧突出、大幅影响环境空气质量的地方,将进行追责问责。

加强移动源污染管控方面,各地要加快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依法查处上路的超标排放或已报废车辆,新增公交车原则上100%使用新能源车。此外,为应对重污染天气,各地要指导工业企业制定“一企一策”实施方案,将应急减排措施细化到具体生产线、生产环节和生产设施。

下一步,我省相关部门将持续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攻坚驻点帮扶,督促各地整改突出问题、加快污染治理减排,对完成考核目标任务有较大差距、空气质量指数持续偏高的市州,将进行预警或约谈。(记者胡弦、通讯员李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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