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上荆州报道:随着疫情形势不断好转,目前,荆州已经恢复堂食,大伙聚餐又多了起来。俗话说“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对此,荆州交警加大了对酒醉驾整治力度。
11月3日晚上7点半,荆州市公安局交管局三大队九中队民警在江津东路某路段开展夜查行动,半个小时后,检查后方民警示意有一名摩托车驾驶员酒驾。民警拍照取证后,随即带其做呼气式酒精测试。经测试,其体内酒精浓度为54毫克每百毫升血液,达到酒驾标准。
这名驾驶员说和朋友喝了两杯,心想喝的不多,离家里也很近,所以才驾驶摩托车上路,没想到被交警查获,对此,他也很后悔。没过一会儿,民警在检查一名摩托车驾驶员时,快速酒精测试棒亮起了红灯,经过进一步酒精测试,其体内酒精浓度为54毫克每百毫升血液,达到酒驾标准。
这名驾驶员明知道酒后不能驾驶机动车,可却仍然管不住自己,同时也是抱着侥幸心理。刚处理完,检查区域后方又有了情况。
原来,一名摩托车驾驶看到民警查酒驾,准备掉头逃逸不料被民警拦截,民警随即带其做呼气式酒精测试,经过检查,其体内酒精浓度为27毫克每百毫升血液,达到酒驾标准。
晚上两个小时的夜查行动,共查获4名酒驾摩托车驾驶员,其将受到罚款2000元,一次性记12分,暂扣驾驶证半年的处罚。
(记者:彭军、编辑:王晗、一审:唐杰、二审:张先凯、三审:江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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