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7日,最高人民检察院通报,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原党组书记、院长胡毅峰涉嫌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对胡毅峰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公开资料显示,胡毅峰出生于1954年5月,内蒙古喀喇沁旗人,2018年初退休,今年4月22日官宣落马。
胡毅峰 资料图
9月30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消息,开除胡毅峰的党籍。
经查,胡毅峰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
违反组织原则,在组织谈话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违规选拔任用干部,败坏任职单位选人用人风气;
家风不正,对子女失管失教,道德败坏;
执法犯法、以案谋私,大肆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大搞权钱交易,严重破坏司法公信力,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案件办理、工程承揽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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