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清廉株洲”11月7日下午消息,湖南省株洲市发布关于2起疫情防控失职失责问题的通报。
株洲市一中疫情防控失职失责问题
近日,株洲市一中多名学生被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经查,株洲市一中对疫情防控工作重视不够、落实不力,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流于形式、敷衍塞责,应对突发情况处置不当,造成多人感染且向社会面外溢的严重后果。经市委研究决定,给予株洲市一中党委副书记、校长陈嵩免职处理,对株洲市一中党委书记刘迎玖予以停职检查,责成市教育局对株洲市一中学生发展中心主任朱文江予以免职,并对以上三人失职失责问题进一步调查处理。
株洲市二医院疫情防控失职失责问题
2022年11月1日,株洲市二医院未严格落实对发热门诊实行全封闭就诊管理的要求,导致一名发热患者(后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暴露在人员密集的医疗场所,存在疫情社会面外溢风险,造成多人被集中隔离。经研究决定,对株洲市二医院党委书记邹祖倡,株洲市二医院院长李文灿,株洲市二医院副院长刘建民予以通报批评。
株洲:再次延长静默管理时间
据“株洲发布”7日下午消息,株洲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关于继续延长静默管理时间的通告:
此前,株洲市已于11月3日发布关于从严加强静默管理的通告。11月4日发布关于延长静默管理时间的通告,决定从11月5日0时至11月7日24时,继续在主城区(含天元区、荷塘区、石峰区、芦淞区、株洲经开区、渌口区)范围内实行静默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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