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教育部印发《关于做好2023届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实施“2023届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行动”,部署各地高校千方百计促进毕业生多渠道就业创业。
《通知》指出,为简化优化求职就业手续,从2023年起将取消就业报到证。此外,教育部将引导高校重点布局社会需求强、就业前景广、人才缺口大的学科专业,及时淘汰或更新升级已经不适应社会需要的学科专业。
为更大力度开拓市场化社会化就业渠道,《通知》指出,教育部将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校园招聘月”“就业促进周”等岗位开拓和供需对接系列活动。此外,教育部将会同有关部门举办“全国中小企业人才供需对接大会”“民企高校携手促就业”“全国中小企业网上百日招聘高校毕业生”“全国民营企业招聘月”等活动,为中小企业招聘高校毕业生搭建平台。
教育部对各地高校提出“充分发挥校园招聘主渠道作用”的要求,高校要创造条件主动邀请用人单位进校招聘,支持院系开展小而精、专而优的小型专场招聘活动。
高校要全面推广使用国家大学生就业服务平台,鼓励地方和高校依托平台联合举办区域性、行业性专场招聘活动。根据教育部要求,各省级大学生就业网站、各高校就业网站要于2022年12月底之前,全部与国家大学生就业服务平台互联互通,实现岗位信息共享。
营造平等就业环境是畅通毕业生就业渠道的重要保障。教育部要求,在各类校园招聘活动中,不得设置违反国家规定的有关歧视性条款和限制性条件。高校要配合有关部门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对于存在就业歧视、招聘欺诈、“培训贷”等问题的用人单位,要纳入招聘“黑名单”并及时向高校毕业生发布警示提醒。
在政策性岗位方面,《通知》要求,各地教育部门要配合有关部门统筹好政策性岗位招录时间安排,尽早安排高校升学考试、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国企等政策性岗位招考及各类职业资格考试。充分发挥政策性岗位稳就业作用,稳定并适度扩大招录高校毕业生规模。鼓励扩大地方基层项目规模,引导更多毕业生到中西部地区、东北地区、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就业创业。
在2023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招录计划中,有2.5万个计划专门招录应届高校毕业生,约占总人数的67%,旨在服务和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为鼓励引导人才向基层一线流动,今年国考还设置3000余个计划定向招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与此同时,江苏、浙江、山东等地的公务员省考工作也在陆续开展。
为使应届毕业生走向社会、通往职场的道路更便捷,“取消就业报到证”是今年简化求职就业手续的新举措。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22〕13号)的要求,从2023年起将不再发放《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和《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以下统称就业报到证),取消就业报到证补办、改派手续,不再将就业报到证作为办理高校毕业生招聘录用、落户、档案接收转递等手续的必需材料。
与此同时,从2023年起,教育部门建立高校毕业生毕业去向登记制度,作为高校为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的必要环节。全面推广使用全国高校毕业生毕业去向登记系统。各地各高校要严格落实就业统计监测工作“四不准”“三严禁”要求,严格执行毕业生就业统计监测工作违规处理办法,对违反规定的高校和相关人员,严肃查处通报,纳入负面清单管理。
毕业生的就业情况是高校专业设置与结构调整的参考标准之一。《通知》明确,各地各高校要建立完善就业与招生、培养联动的有效机制,把高校毕业生就业状况作为高等教育结构调整的重要内容。引导高校重点布局社会需求强、就业前景广、人才缺口大的学科专业,及时淘汰或更新升级已经不适应社会需要的学科专业。实行高校毕业生就业去向落实率红黄牌提示制度。
记者梳理发现,这并非教育部首次明确“要及时淘汰或更新升级已不适应社会需要的学科专业”。早在2011年,教育部就提出探索建立高校毕业生就业和重点产业人才供需年度报告制度,健全专业动态调整和预警、退出机制,对就业率连续两年低于60%的专业,调减招生计划直至停招。
今年2月,教育部公布的《2021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和审批结果》显示,31种新专业列入《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撤销专业点804个。其中,广东45所高校新增108个备案本科专业,10所高校新增13个审批本科专业,共计新增121个本科专业;9所高校撤销28个本科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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