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发布
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应急临时管控的通知
于11月21日10时
解除重污染天气应急临时管控
根据当前荆州市环境空气质量情况,结合气象条件及区域空气质量变化,荆州市环境空气质量已达到优良级别,且预测未来48小时我市大气扩散条件较为有利,环境空气质量逐步好转。经会商,荆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决定从2022年11月21日10时起解除重污染天气应急临时管控。
请各地各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在应急临时管控解除后严格落实各项日常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防止空气污染指数发生反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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