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湖北省委印发《关于表彰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鄂文〔2022〕81号)表彰先进、弘扬正气,激励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全市纪检监察系统这些个人和集体喜获表彰,他们分别是:
01
先进集体
荆州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荆州市荆州区纪委监委
江陵县纪委监委
监利市纪委监委第三纪检监察室
公安县埠河镇纪委、县监委派出埠河镇监察室
荆州市公安局机关纪委
石首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02
先进工作者
王 俊 荆州市沙市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监委主任
徐 岭 荆州市纪委监委第一监督检查室主任
许 非 荆州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委组织部和统战部纪检监察组四级主任科员
杨 军 松滋市纪委监委第六纪检监察室主任、二级主任科员
陈厚明 公安县纪委监委第一纪检监察室主任、三级主任科员
肖长涛 石首市纪委监委第三纪检监察室主任
熊业明 洪湖市纪委监委第二纪检监察室主任、三级主任科员
魏运祥 荆州经开区联合乡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汪 琢 荆州高新区纪检监察工委副书记
李瑾瑜(女) 荆州市惠民医院纪检委员
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珍惜荣誉、谦虚谨慎、再接再厉,充分发挥示范表率作用,在本职岗位上再创佳绩,为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深入推进清廉荆州建设再立新功!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全体纪检监察干部要以受到表彰的先进典型为榜样,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忠诚坚定、守正创新、踔厉奋发、勇毅前行,以新担当新作为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加快建设江汉平原高质量发展示范区提供坚强纪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