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上荆州报道:酒驾、醉驾不仅害己,更是害人,但总有心存侥幸者把交警关于开车禁酒令当耳旁风,酒后仍驾车上路,完全把交通安全抛到九霄云外,结果被交警现场抓获。近日,洪湖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六中队在开展酒、醉驾专项整治行动中,在同一时间、同一地点、查获同一酒桌的酒司机。
11月20日晚8时,洪湖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六中队组织警力在洪湖市瞿家湾镇唐城大道路段设卡执勤时发现两辆小车缓缓驶向执勤卡口,民警迅速将前面一辆车拦停检查。此时,后车见状,也立即停车。前车司机杜某甲,驾驶号牌为鄂A59***小汽车,经呼气式酒精检测酒精含量为88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随后执勤民警将其带至医院抽取静脉血样,其结果为醉驾。紧接着,后面车司机杜某乙,驾驶号牌为粤XNP***小汽车,经呼气式酒精检测酒精含量为29mg/100ml。
经查询,杜某乙于今年6月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洪湖交警处罚过,其涉嫌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经询问得知,两名违法行为人竟是出自同一酒桌。当天,两人给同一家房屋搞装修,做完活后,房主觉得两人活干得漂亮,于是邀请两人在家里吃饭,兴之所至,两人都喝了酒,酒足饭饱后就驾车上路,没想到行驶不久,就双双被交警查获。目前,洪湖交警对涉嫌醉驾的杜某甲吊销驾驶证,并立案进入司法程序;对涉嫌酒驾的杜某乙给予行政拘留10天。
(记者:彭军 通讯员:余骊 编辑:王晗 一审:刘侃 二审:张先凯 三审:江敏)
请输入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