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医疗保障局2022年开展打击欺诈骗取医保基金专项整治以来,查处了一批违法违规案件,近日,荆州市医疗保障局通报第二批打击欺诈骗保典型案例。
荆州市打击欺诈骗保典型案例通报
(第二批)
案例一:
岑河镇中心卫生院违规支付慢性病待遇。
岑河镇中心卫生院于2021年6月为已死亡人员伍某钦违规支付慢性病费用950.80元。处理结果如下:一是对岑河镇中心卫生院进行约谈,责令限期整改;二是追回违规报销基金950.80元,并将相关责任医生移交卫健局处理。
案例二:
荆州市江京妇科医院自立项目收费。
荆州市江京妇科医院接受交叉检查时发现,存在自立项目收费:产后康复治疗,涉及金额2100元;DR收取图文报告费用,涉及金额117元。沙市区处理结果如下:一是对荆州市江京妇科医院进行约谈,责令限期整改;二是追回违规报销基金2217.00元。
案例三:
杨某法隐瞒第三方责任申报意外伤害。
沙市区医保局在经办过程中发现,意外伤害参保患者杨某法,实际是工厂工作期间受伤,谎称在自己家修房子时意外受伤,通过签订假承诺书试图骗取医保基金,发生医疗总费用2万元。处理结果如下:意外伤害保险拒绝赔付,发生的医疗费用由杨某法个人承担。
案例四:
荆州市健之安药品销售有限公司违规支付慢性病待遇。
公安县医保局在检查中发现,荆州市健之安药品销售有限公司于2022年3月为已死亡人员魏某明违规支付慢性病待遇7484.4元。处理结果如下:一是追回违规报销基金7484.4元;二是按照《荆州市基本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对该公司扣减7484.4元。
案例五:
公安县埠河镇义和村谢家卫生室超限制使用药品和违规收费。
公安县医保局在检查中发现,埠河镇义和村谢家卫生室存在药品进销存不符、超限制性药品使用、材料加成、套高收费、超结算金额收费等违规违约行为,共涉及金额7699.16元。处理结果如下:一是退回违规使用医保基金7699.16元,并按2倍扣减违约金15398.32元;二是暂停医保基金结算3个月;三是责令限期整改,约谈埠河镇卫生院分管领导及有关负责人;四是移交纪检监察机关调查处理。
案例六:
公安县麻豪口镇郑河村卫生室药品进销存不符、超结算金额收费、家庭成员串卡使用。
公安县医保局在检查中发现,麻豪口镇郑河村卫生室存在药品进销存不符、超结算金额收费、家庭成员串卡使用等违规违约行为,共涉及金额1901.62元。处理结果如下:一是退回违规使用医保基金1901.62元,并按2倍扣减违约金3803.24元;二是暂停医保基金结算3个月;三是责令限期整改,约谈麻豪口镇卫生院分管领导及有关负责人;四是移交纪检监察机关调查处理。
案例七:
公安县狮子口镇义星村卫生室药品进销存不符、替换药品、超结算金额收费、家庭成员串卡使用。
公安县医保局在检查中发现,狮子口镇义星村卫生室存在药品进销存不符、替换药品、超结算金额收费、家庭成员串卡使用等违规违约行为,共涉及金额1503.21元。处理结果如下:一是退回违规使用医保基金1503.21元,并按2倍扣减违约金3006.42元;二是暂停医保基金结算3个月;三是责令限期整改,约谈狮子口镇卫生院分管领导及有关负责人;四是移交纪检监察机关调查处理。
案例八:
松滋市众生大药房违规支付慢性病待遇。
松滋市医保局在检查中发现,松滋市众生大药房于2021年4月向已死亡人员违规支付慢性病待遇210元。处理结果如下:一是责令该药房限期整改;二是追回违规报销基金210元。
案例九:
松滋市华瑞大药房有限公司违规支付慢性病待遇。
松滋市医保局在检查中发现,松滋市华瑞大药房有限公司于2021年4月至7月向2名已死亡人员违规支付慢性病待遇840元。处理结果如下:一是责令该药房限期整改;二是追回违规报销基金840元。
案例十:
石首市东升镇毕家塘村医疗服务点协助他人冒名就医。
石首市医保局在检查中发现,石首市东升镇毕家塘村医疗服务点存在协助他人冒名就医违规行为,套取医保基金17元。处理结果如下:一是暂停该服务点医保服务;二是追回违规使用医保基金17元,并按5倍扣减违约金85元;三是东升镇卫生院对该服务点处以3000元违约罚款,并对责任医生艾某峰处以500元罚款,并全镇通报曝光;四是责令东升镇卫生院切实加强辖区村卫生室(医疗服务点)的监督管理。
案例十一:
石首市中医医院内三科管床医生吴某推诿重症患者。
石首市医保局接电话投诉,石首市中医医院内三科管床医生吴某,在住院病人万某某病情未达到出院条件情况下,以住院时间过长、治疗费用较多为由,动员病人出院。经查,情况属实。处理结果如下:一是约谈该院相关负责人;二是石首市中医医院责令管床医生吴某书面检讨,全院通报批评。
案例十二:
监利市四季康药店天府路店死亡人员违规刷卡。
监利市医保局通过医保系统大数据筛查和药店现场核实,监利市四季康药店天府路店存在死亡人员违规刷卡情形,涉及金额6184.50元。处理结果如下:追回违规报销基金6184.50元。
案例十三:
监利市康越铭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死亡人员违规刷卡。
监利市医保局通过医保系统大数据筛查和药店现场核实,监利市康越铭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存在死亡人员违规刷卡情形,涉及金额6830.96元。处理结果如下:追回违规报销基金6830.96元。
案例十四:
监利市天和堂大药房死亡人员违规刷卡。
监利市医保局通过医保系统大数据筛查和药店现场核实,监利市天和堂大药房存在死亡人员违规刷卡情形,涉及金额4718.6元。处理结果如下:追回违规报销基金4718.6元。
案例十五:
洪湖市人民医院违规支付慢性病待遇。
洪湖市医保局在检查中发现,洪湖市人民医院2021年1月至12月期间,存在为门诊特殊慢性病患者超病种购药、超病种诊疗的情况,涉及金额32431.9元。处理结果如下:一是责令限期整改,并约谈该院相关负责人;二是追回违规使用医保基金32431.9元。
案例十六:
王某儿隐瞒第三方责任申报意外伤害。
洪湖市医保局在日常监管中发现,洪湖市滨湖办事处刘三沟村王某儿发生交通事故住院治疗,有意隐瞒有第三方责任人的情况骗取意外伤害,住院期间共计发生医疗费29933.86元,基本医疗保险报销21983.94元。处理结果如下:一是责令退回医保基金21983.94元;二是移交洪湖市公安局刑侦大队立案调查。
案例十七:
洪湖市万全镇中岭村卫生室违规报销门诊费用。
洪湖市医保局2022年7月在核查疑点数据时发现,洪湖市万全镇中岭村卫生室在提供医疗服务过程中,未核验参保人员相关证件,在人证不符的情况下违规报销门诊处方,涉及金额236.69元。处理结果如下:一是对该村卫生室负责人提醒谈话,责令限期整改;二是追回违规使用医保基金236.69元,同时予以2倍处罚473.38元。
案例十八:
洪湖市第二人民医院血液透析室违规收费。
洪湖市医保局在检查中发现,洪湖市第二人民医院血液透析室存在违规收费312323元。处理结果如下:一是该院主动退回违规医保基金312323元;二是通报批评相关责任人。
案例十九:
荆州经开区滩桥镇武当园村卫生室死亡人员违规刷卡。
荆州经开区公共服务局在检查中发现,马家岗新村居民王富军于2022年4月期间,连续持其已故父亲王某娃医保卡,为其儿子王某旭在滩桥镇武当园村卫生室刷卡购买药品,医保基金违规支付68元。处理结果如下:追回违规使用医保基金68元,同时予以3倍处罚204元。
案例二十:
岑河农场卫生院违规使用限制性药品。
荆州经开区公共服务局在病案审核中发现,岑河农场卫生院存在违规使用注射用奥美拉唑、银杏达莫注射液等限制性药品的情况,涉及金额429.4元。处理结果如下:追回违规使用医保基金429.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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