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日起,荆州文旅行业疫情防控措施调整

云上荆州报道:记者从荆州市文旅局获悉,根据12月8日湖北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完善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实施意见》结合12月9日文化和旅游部最新印发的《旅游景区疫情防控措施指南》(2022年12月修订版),即日起,全市文旅行业疫情防控措施调整为:

1.旅游景区、公共文体场馆、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娱乐场所、剧院等演出场所、剧本娱乐经营场所等场所恢复开放,提倡室内密闭场所内人员戴口罩。如遇有疫情传播根据传播途径再个别关闭。

2.旅游景区、公共文体场馆、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娱乐场所、剧院等演出场所、剧本娱乐经营场所等文旅经营场所要每天定期开展消杀,同时要完善本单位的疫情防控工作预案,遇有疫情传播事件要迅速按照预案予以响应。

3.除对导游上团前核验健康码外,不再要求提供员工及游客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查验健康码、开展落地检。

(记者:胡威虎 编辑:吕靖怡 一审:刘侃 二审:张先凯 三审:江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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