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7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简称“新十条”),为消除市民的疑惑,荆州疾控解答您最关心的问题之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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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疾控:“新十条”来了,您的疑惑我来答②【点击查看详情】)
“囤”不可取,“备”有必要。药物都有保质期,存储也有一定的条件要求,保管不当容易变质,过多药物长期存放容易造成浪费。
可以。“新十条”要求不得限制群众线上线下购买退热、止咳、抗病毒、治感冒等非处方药物。
可以备一些家里常用的退烧药、止咳药、抗病毒药、抗生素等药物。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基础病患者可按医嘱配备1-2月的药物。
通过合法渠道、正规药店购买药品;按照医嘱、处方对症服用,不要自行混搭吃药;按说明书标明的贮藏条件保存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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