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公权力当做攫取私利的工具,疯狂敛财;单独或伙同他人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
14日,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监委消息,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原党委副书记、副厅长唐斌(正厅长级)被双开。
唐斌 资料图
公开资料显示,唐斌出生于1969年9月,广西全州人,曾在南宁市公安系统工作多年,担任过南宁市公安局副局长、党委委员、党委副书记等职。2013年曾任钦州市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
2015年,唐斌回到南宁,任南宁市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自治区公安厅党委委员。2018年,他任自治区公安厅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厅长。
2022年8月9日,唐斌官宣被查。经查,唐斌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毫无纪法底线,知法犯法,执法违法,将公权力当做攫取私利的工具,疯狂敛财。
与他人串供,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在组织进行谈话、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在干部选拔任用方面为他人谋利并收受钱款;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单独或伙同他人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
唐斌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自治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自治区党委批准,决定给予唐斌开除党籍处分;由自治区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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