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4日,记者从湖北省应急管理厅获悉,即日起至2023年3月底,湖北省将开展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依法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燃放、销毁处置等违法违规行为,严防各类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根据《全省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湖北省将通过专项整治,规范生产经营等环节安全行为,消除风险隐患,确保全省元旦、春节、元宵节、“两会”期间烟花爆竹领域安全生产经营形势持续稳定。
记者了解到,此次专项行动整治重点包括四个方面: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烟花爆竹批发企业、烟花爆竹零售店(点)、打击非法违法行为等四个方面。对于未经公安部门许可、未办理《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运输,或违反许可事项,一证多运、超量运输和利用公共交通车辆贩运烟花爆竹的;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的;无证经营、零售和超范围经营零售烟花爆竹的;生产、经营、零售“假大空”产品和假冒商标、假冒产地的烟花爆竹产品,将严厉打击。
根据安排,全省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分三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为即日起—1月31日,重点抓好舆论引导;合法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风险排查治理,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加强零售经营店(点)布局规划和许可管控;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制贩烟花爆竹的行为等。
第二阶段为2月1日—2月28日,重点加强烟花爆竹销售和燃放的安全监管,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运输、燃放等环节的安全检查抽查,持续深化打击非法制贩烟花爆竹违法行为。
第三阶段为3月1日—3月31日,重点加强专项整治“回头看”,以及零售经营店(点)烟花爆竹产品回收和储存安全等方面的监管。
执法人员销毁收缴的烟花 (资料图片)
《方案》要求,各生产经营企业要强化风险防范措施,在风险隐患自查自纠上做到查严、查深、查细、查实,不留死角,不漏盲区,对发现的风险隐患问题,要明确责任、明晰措施、明确时限,确保隐患治理措施落到实处。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切实加大烟花爆竹安全监督执法力度,对执法检查发现的隐患问题特别是重大隐患,督促企业按期整改,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坚决依法吊销企业许可证照,并给予经济处罚。各级负有烟花爆竹安全监管职能部门要切实强化责任担当,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依法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和燃放烟花爆竹的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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